国务院批转内务部关于灾区农民盲目外流情况和处理意见的报告的通知
(1957年5月13日)
现在将内务部关于灾区农民盲目外流情况和处理意见的报告发给你们。报告中反映的灾区农民盲目外流的情况是严重的,所提处理意见也是可行的。希望你们参照执行。
为了制止灾区农民盲目外流,国务院在去冬今春曾先后发出过两次指示,各地已经引起重视,做了许多工作,目前灾区农民盲目外流的现象已经逐渐减少。但从历年情况来看,每年五、六月份是灾荒最紧张的时期,也是灾区农民能否渡过灾荒的紧要关头。如果对灾区工作抓得不紧,重视不够,对灾区农民生活、生产问题,组织不好,安排不当,灾区农民大量外流的现象,随时都有发生的可能,甚至会酿成更严重的后果。在发生了这种情况以后再去处理,不但费力大,花钱多,而且耽误生产,造成工作上很大被动。因此,要求各地必须认真地加强灾区工作,既要重视重灾区,同时也要重视轻灾区和插花灾区。在处理灾区工作中,应当切实防止和纠正主观主义、官僚主义作风,关心灾民的生活。除了广泛深入地进行宣传解释,劝止灾民盲目外流以外,应当特别注意加强灾区生产工作的领导,开展各种有出路的副业生产,做好救济工作。只要生产组织得好,灾民生活有适当的保障,制止灾民盲目外流,减少和避免因灾饿死、自杀和灾民骚动事件的发生,是完全可以做到的。
内务部关于灾区农民盲目外流情况和处理意见的报告
(1957年4月30日)
自去年秋收后,不少灾区发生严重的农民外流的现象,春节前后,曾一度缓和,春节一过又趋严重。大部分流往西北和东北的新兴工业基地,有一部分人流入附近的大城市,少数人流到小集镇和其他地区的农村。据流入地区自去年10月至现在的累计,由外地流入的农民约有五十七万多人。外流农民大部分已遣送回籍,有的已在流入地区做了临时安置。目前还有少部分正在处理中。外流农民中以安徽、河北、河南、山东、江苏等省的人为最多。他们大部分是青壮年,且有不少党团员、乡社干部和复员军人,也有少数地主、富农。
农民外流后,给各方面都带来了不良的后果:第一,灾区的劳动力大量外流,严重地影响了农业生产的进行和农业社的巩固。如河南省扶沟县有70个村外流的劳动力已达劳动力总数的50%以上,曹台乡李家村98个劳动力只剩下正副生产队长两个人了。河北省满城县南部10个村庄去秋走了九百多人,以致种麦任务没有完成。有些农业社由于劳动力和骨干分子外流过多,组织陷于涣散或垮台。第二,农民流入各地后,由于找不到工作,生活困难,流浪街头,影响社会的治安;少数坏分子则乘机大肆活动,拐骗等事件也有发生。第三,给铁路运输上增加了很大压力。外流农民以买短程禀、买月台票、爬行李车、货车等办法混上火车,有的甚至不买票,强搭客车,使路局很难维持秩序。陇海路虽然增加了车次,也不能应付。第四,使流入地区增加了救济费开支和粮食供应,造成了工作上的困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