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绝大多数的农业合作社,都准备了一定数量的种子、肥料、草料和生产所必需的流动资金。尽管还有一些合作社准备的不足,但是,同去年春耕时期、绝大多数合作社刚刚建立,种子、草料临时凑集,生产资金十分困难的情况相比,是完全不同了。
第六,国家继续从财政上、经济上和技术上支持农业合作社,扶持农业生产。特别是某些农产品(例如猪和某几种油料等)的收购价格有了显著的提高,这对于发展这些农产品的生产是十分有利的。
另一方面,目前大多数农业合作社干部的管理水平和经验,还不能同合作化以后大生产的要求完全相适应;某些低产地区和低产的农业合作社,还没有找到提高农作物产量的稳妥途径,还没有找到发展多种经营的门路;1956年受灾严重的地区,在恢复和发展生产上还有一定的困难。但是,所有这些困难,都是前进中的困难,依靠合作社的集体力量是完全可以克服的。此过去的个体经营时代克服这些困难要容易得多了。所以,只要我们加倍努力,善于利用一切有利条件,善于改正工作中的错误和缺点,在正常的年景下,争取1957年农业大丰收的任务是一定能够实现的。
(三)为了实现1957年的农业大丰收,首先必须根据勤俭办社和民主办社的方针,加强农业合作社的经营管理工作,办好农业合作社。对于这个问题,中共中央和国务院在1956年4月、9月和11月,已经先后发出了专门的指示,中共中央最近又发出了关于民主办社几个事项的通知,各地应该继续切实贯彻执行。
有些地区的春耕已经开始了,有些地方不久就要开始。为了使农民能够全力投入春耕生产,少数农业合作社,上年度的收入分配还没有结算清楚的,应该在不误春耕的前提下,抓紧时间,迅速结算清楚;并社和转高级社的工作应该暂时停止,过大的合作社分成小社的工作一般也应该暂时停止。如果有些过大的社问题确实很多,不改变确实会影响春耕生产,可以根据本地本社的具体情况和多数社员的意见,采取简便的方式进行一些必要的,适当的调整。例如,有的可以采取联社方式,社内生产除必须由联社统一经营的部分外,由各分社独立经营、自负盈亏;也可以根据各项生产的不同情况,有的由全社统一经营、统一分配,有的由各个生产队独立经营、自负盈亏;还可以采取扩大超产奖励的比例的办法,来照顾增产较多的生产队。这种种中间形式,在解决大社纠纷中,都可以根据情况研究试行,不要强求一律。
在互利政策的执行方面,有些合作社还存在着若干遗留问题,例如生产资料入社作价不合理、可以不入社的零星树木(主要是果树)和散畜(主要是羊)也一律入了社等等,引起一部分社员的不满。这种遗留问题应该按照中共中央和国务院的历次指示,迅速合理解决,以利春耕生产。另一方面,最近在某些地方,发现有的富裕中农社员,看到近来骡马的市价上涨,并且觉得开放自由市场以后,经营商业运输可获厚利,于是找种种借口,把早已作价入社归社公有的骡马强拉回去,影响全社的生产,特别是当前的春耕生产。一部分富裕中农的这种行为,显然是不对的,也应该说服教育,加以制止。
此外,据最近反映,有的农业合作社,还没有定出1957年的生产计划,必须迅速制定。还有的地方和农业合作社,在批评了1956年的生产计划偏高以后,定1957年生产计划的时候,又表现出过于保守的倾向,把今年的计划产量定得比去年的实产量还低。农业生产计划应该是充分可靠的,同时又必须是积极的、有动员力量的,既不应该盲目求高,也要反对保守情绪。同时,在制定农业生产计划方面,继续克服控制过死的毛病,以发扬农业合作社在国家计划指导下生产经营的一定的独立性,是完全必要的。但是据反映,有的地方又表现出放任自流的现象,以致有的合作社只注意局部和暂时的利益,什么赚钱多就干什么,既脱离国家计划的指导,又不考虑社员食用的需要。这种偏向,也应该注意防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