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按照国家粮食统购统销政策和农业生产合作社章程的规定,合作社应该把分给社员的现金、粮食和其它实物统一计算在一起,来体现按劳取酬、多劳多得的原则,而不能把粮食和现金分开来,一项一项地都按照每个社员所做劳动日的多少来进行分配。合作社收获的粮食,首先要扣除应该交纳的公粮和应该出售的统购粮,留下来年生产所需耍的种子和饲料,剩下来的粮食再分给社员;有余粮的合作社还可以留出经营集体副业所需要的粮食而后再分。合作社分配粮食的时候,口粮部分要按照当地规定的口粮标准,按照人口分给社员:人口少、分得口粮少而做的劳动日多的社员,则多分现金;人口多、分得口粮多而做的劳动日少的社员,则少分现金;有的社员在合作社内做的劳动日特别少,而他所需要的口粮超过其所做劳动日应得的报酬,则可由他从其它收入备价购买这部分口粮,或者由合作社把这部分粮食做为周转粮卖给国家,到缺粮社员需要时再由国家供应。除了口粮以外的余粮部分,才可以按照各个社员所做劳动日的多少进行分配。这样做,才能够既保证国家的粮食统购统销政策的实施,保证全体社员必需的口粮,又照顾到那些家庭人口少而劳动力强的社员需要较多口粮的实际情况。
第八、农业生产合作社全年分配结算的工作,应该同整个的冬季生产工作、整社工作适当地结合起来。冬季副业生产必须抓紧安排好,不要重复去冬今春忙于办社和基本建设而忽视副业生产的错误。为明年春耕而在冬季应该进行的各项准备工作,也必须做好。总之,冬季生产、整社和分配结算工作三者必须统筹安排,不能偏废。做好冬季生产、整社和分配工作的主要关键,在于贯彻执行民主办社的方针,发动社干和广大社员群众大家动手,总结全年的生产和办社的经验,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肯定成绩,克服缺点,加强干部与群众之间的团结,把合作社巩固起来,提高一步。在今年冬季,各个农业生产合作社都应该召开社员大会或者社员代表大会,根据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勤俭办社的指示和
关于加强农业生产合作社的生产领导和组织建设的指示的精神,来总结合作社全年的工作,规定明年的任务,并且从此把
农业生产合作社示范章程所规定的各项民主制度认真地建立起来。在发动群众,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总结工作的时候,首先要教育干部特别是党员干部大胆地主动地揭露自己工作中的缺点和错误,并认真地加以改正,这样才能取得群众的谅解;也必须大胆地支持社员群众,使他们能够畅所欲言,充分表达出自己的意见,并且在支持他们的前提下,引导他们全面地看问题,不只看到干部缺点的一面,也要看到干部优点的一面,体谅干部的困难,以达到既弄清是非,又团结同志,既保护干部热情,又发挥群众积极性的目的。要带动乡村干部和合作社干部主动地实行自我批评,就必须县以上的各级领导机关首先实行自我批评,因为,有些错误和缺点,是来自上级领导方面的主观主义。领导机关的主观主义,就难免造成下层干部的强迫命令。对于这种性质的错误,上级领导机关应该担起责任来,而不要专门去责备下层干部,不能形成片面的“整干部”运动,更不能形成对干部的惩办主义。当然,也有极少数的坏分子,他们在农村中,在合作社中,违法乱纪,胡作非为,引起群众很大的愤懑。对于这种极少数的坏分子,就应该给以应得的处分,严肃地加以处理。
全国农村虽然已经基本合作化了,但是摆在我们面前的任务还是艰巨复杂的。今年冬季还有占农村总户数30%左右的农户要由初级社转为高级社,已经办起来的高级社也还要花两三年的功夫才能取得经验,真正走上轨道。因此,要求各地党政负责同志,仍然像去年冬天一样,本着“书记动手、全党办社”的精神,把农业生产合作社办得更好,更健康地胜利前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