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生产不同于工业生产,农业生产的很大一部分是自给性的生产,并且受自然条件的影响,地域性很大,农业合作社并不是国营企业,而是集体所有制或者部分集体所有制。因此,绝不能像对待工业一样来对待农业的生产计划。制定农业生产计划,必须采取从上而下和从下而上相结合的方法,并且要由中央和地方分级管理。中央要逐步做到由规定生产计划,过渡到规定农产品的采购计划和调拨计划。中央的农业生产和采购计划只规定到省,省可以根据中央计划和自己地区的情况具体安排自己的计划。中央和上级规定的生产计划指标,地方和下级可以作适当的机动调整。在计划方法上,可以对不同的作物,采取不同的方法;对于粮食,国家可以只规定粮食总产量的指标和分品种的征购指标、调拨指标,对于商品性较大的经济作物和畜产品,国家可以规定比较详细的分项采购指标,对于零星分散的小杂粮、农副产品和土特产品,不便列入国家计划的,有的可以列入省县计划,有的可以由采购部门和商业部门直接同合作社订立合同,用合同和价格政策来推动合作社有计划地进行生产。
在完成国家的农业税和农产品的统购任务、履行同其它经济部门所订立的合同义务的前提下,农业合作社可以自由地按照自己的需要和可能制定全社的生产计划。中央和地方提出的计划,对于农业合作社都有参考和指导作用,但不能直接命令合作社样样按照上面的计划办事。只有这样,才能真正保持农业生产合作社在国家经济计划的指导下生产经营的独立性,从而提高合作社的生产积极性。
(三)积极地、稳步地、因地制宜地实行技术改革,推广先进经验。
在我国尚未实现农业机械化,尚不可能大规模垦荒的具体情况下(根据可能各地应努力争取小量开荒,尽可能扩大耕地面积),我们当前发展农业生产的主要途径,是在合作化基础上依靠农民的劳动积极性逐步进行技术改革(包括兴修水利、平整土地、改良土壤等农田基本建设,及改良农具、推广良种、积肥造肥、防治病虫害、改进耕作技术、改变耕作制度等),来提高单位面积产量。
几年以来,特别是去冬以来,各地都抓住了合作化所创造的有利条件,采取了积极的方针,进行了技术改革,推广了先进经验,例如兴修小型水利,变旱地为水田,变单季为双季,变稀播为密植以及推广新式农具、选用良种、开辟肥源等等,工作量之大是前所未有的,成绩也是巨大的。但是,由于在推广的过程中,有的计划过大,技术指导不足,有的步骤过急,有的对农业生产的地域性照顾不够,一般化地推广,因而在一些地方发生了强迫命令,造成损失,脱离群众。当前的任务是既要总结各地成功的经验,积极的加以推广,又要分析局部失败的原因,加以纠正。
中央认为:推行技术改革,推广先进的增产经验,方针必须是积极的,不能保守。但做法必须是因地制宜的,步骤必须是稳妥慎重的,不能冒进。必须积极吸取一切外来的先进经验,包括外国和外地的成功经验,又必须严格注意地区的适应性,必须经过本地试验成功之后才能推广。比较有把握的,可以分两步走,第一步重点试验,第二步大面积推广;把握少的,应该分三步走,第一步重点试验,第二步多点试验,第三步大面积推广。推行这些工作的时候,还必须根据群众自愿的原则,凡是农业合作社干部和群众不愿意采取的,即令确实能够增产,也只能经过示范说服,而不能强迫推广。当然,对于技术改革采取自流放任态度也是不对的。因此,必须加强国营农牧场的示范作用,加强农业技术指导站的工作,加强农业科学研究工作,使科学技术和农民的实际经验正确地结合起来。既要把外来的先进经验介绍到群众中去,又要用先进的农业科学,把农民群众,特别是老农老圃的增产经验加以总结,在条件相同的地区推广。只有根据这些原则,来实行技术改革,来推广先进经验,才能避免错误,达到增产的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