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共产党中央委员会、国务院关于加强农业生产合作社的生产领导和组织建设的指示
(1956年9月12日)
由于多年来农业合作化日益显示着的优越性和社会主义工业化成就的推动,由于大多数群众走社会主义道路的积极性迅速提高,特别是由于党的七届六中全会的决议和毛泽东同志关于农业合作化问题的报告的鼓舞,当着我们纠正了一部分同志的右倾保守思想以后,农业合作化高潮就以空前广阔的规模和极其深刻的程度在全国农村中开展起来了。运动的发展是迅速的,也是健康的。到今年春间我国大多数地区已经基本上实现了农业合作化。农业合作化的高潮引起了农业生产的高潮,党中央又适时地提出了12年全国农业发展纲要草案,为农业发展指出了长期奋斗的目标,进一步提高了广大农民的合作化和生产的积极性,在农田水利、积肥造肥、改进耕作技术、改变耕作制度、推广先进经验以及植树造林等等方面都做了空前巨大的工作。今年的小麦和早稻都是增产的,许多省份的秋季作物虽然遭受了严重的灾害,但是今年的粮食总产量仍然可能达到第一个五年计划原定的1957年的水平。今年的受灾面积大体与1954年相等,而粮食产量,比丰收的1955年仍有增加,这就越加证明了社会主义合作经济的优越性。在农业合作化方面取得的这样具有历史意义的伟大胜利,无疑地有利于加速实现我国的社会主义工业化和农业现代化。
农业实现了合作化,农村生产关系根本改变以后,在新的生产关系下面,又出现了一系列新的问题和新的矛盾。同时,由于经验不足和部分同志在革命高潮面前一度产生的某些急躁情绪,因而在某些工作中带来了若干缺点。这些问题和缺点是在新的形势下和运动迅速前进中产生的,有的是不可避免或者难于完全避免的。我们应该肯定成绩,克服缺点,巩固胜利,继续前进,有准备有计划地争取在1957年基本上实现全国的高级合作化(部分边疆地区在外);同时必须继续巩固和提高现有的合作社,调动一切积极因素,全面发展农业生产。为此目的,各级党委和人民委员会必须根据所属地区的具体情况,采取有效措施,努力解决以下一些问题:
(一)保证粮棉需要,增产其它经济作物,发展畜牧业,开展多种经营,全面发展生产。
粮食生产是农业经济发展的基础。棉花是第一位重要的经济作物。增产粮食和棉花,对于保证人民生活的需要和国民经济的发展,有头等重要的意义。因此,在农业生产上以增产粮棉为中心的方针,必须继续贯彻执行,这是丝毫不能动摇的。几年来各地抓紧粮棉增产是完全对的。
但是,在保证粮棉增产的同时,还必须注意增产其它经济作物,发展畜牧业、林业、渔业和其它各项副业生产,开展多种经营,全面地发展农、副业生产。各种经济作物、畜牧业和各项副业生产占农村收入的比重很大,在许多省份甚至占农业总产值的百分之四、五十以上,如果忽视多种经营,势必影响到合作社和社员个人收入的增加,也同样会影响国民经济的平衡发展和人民生活上的需要。同时,农、林、渔、牧和各项副业、运输业、手工业生产都是农村经济不可分割的部分。各种生产之间有着相互支持的作用,只有实行多种经营,才能够更加有效地促进粮棉增产,才能够合理地利用土地,也才能够更好地调配全年的劳动时间,充分地提高劳动力的利用率和劳动生产率。因此,几年来由于多种原因所产生的某些经济作物、畜牧业和副业生产的落后状态,必须迅速加以改变。为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