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共产党中央委员会、国务院关于勤俭办社的指示
(1956年4月3日)
(一)1965年下半年以来,农业合作化运动进展很快。现在,全国绝大多数地区已经基本上完成了农业合作化,集体所有制的和部分集体所有制的合作经济已经在农业经济中占据了绝对优势的地位,农业生产的生产关系已经发生了根本的变化。农业生产合作社的质量,一般也是好的。广大农民的生产积极性普遍高涨,就是合作社质量较好的有力证明。农民合作起来,劳动生产率和劳动力的利用率有了很大的提高,农民中间蕴藏着的巨大的潜在力量开始发挥出来。许多事情,在过去是不敢想象的,或者认为是办不到的,现在已经成为广大农民群众的实际行动。许多农业生产合作社,坚持了勤俭办社的方针,把巨大的潜力首先集中地用于发展生产。这就充分表明了社会主义经济的无比的优越性。
(二)但是,在农业生产合作社迅速发展和农民群众热情高涨的情况下,有些农业生产合作社出现了铺张浪费、滥用民力的现象。农业生产合作社的少数干部和积极分子爱排场,摆大摊子,合作社成立不久,就忙于并村庄,盖新房,修俱乐部,修办公室,购置大量的和贵重的文化娱乐用品、桌椅板凳和托儿所用的小孩玩具,非生产性的开支过大;同时,生产开支也不注意经济核算,购置过多的或者现时并不需要的大型农具和运输工具,大量投资兴办那些过多过早的基本建设。有的合作社定购的双铧犁超过需要,有的合作社只需要两辆胶轮大车而买了5辆,还有的合作社买了载重汽车而把现有的大车闲置起来。诸如此类的例子,还可以举出不少。另一方面,上级机关的若干业务部门,也产生一种错觉,以为全国农业发展纲要(草案)所提的12年的规划可以在两三年内一蹴而就,因而布置的任务过多,要求过急;他们只计算自己一个部门所布置的任务,认为合作社的人力、物力和财力是可以胜任的,而不了解许多业务部门所布置的任务加在一起,合作社就没有力量同时兴办;还有些部门提出的任务本是分批分期推进的,但是由于大家都选择那些办得较好的合作社首先试办,结果也使这些合作社负担太重,应接不暇。有一些合作社,去年冬季以来就派出成批的劳动力忙于架电线,修公路,修运动场,派人担任义务邮递员,到县受国防体育、文化娱乐、卫生和扫盲等项训练。据河北省反映,这类事情,要在合作社记劳动日的就有十几种之多。农业生产合作社在人力、物力和财力方面的这种严重浪费,有的已经影响了冬季生产和备耕工作,有的还在影响着当前的春耕,已经招致了群众的顾虑和不满。上述的错误,不论是合作社本身所发生的,或者是上级机关的业务部门所布置的,都必须立即纠正。如果说,现在还有一批社员看到合作社很红火,对于上述的浪费情况还不很在意;可是,到秋后算帐,即使合作社的总收入有很多的增加,但是因为要扣除大量开支,社员的收入却不能增加,甚至减少,那就必然会引起社员更多更大的不满,并且可能影响到明年生产的积极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