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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关于保证完成今年高等学校招生计划的指示

国务院关于保证完成今年高等学校招生计划的指示
(1956年4月3日)


  我国社会主义建设事业突飞猛进地发展,需要迅速地培养和补充大量具有专门知识的各种干部。为了适应这个需要,高等教育必须加速发展。因此,1956年高等学校招生任务,比第一个五年计划规定的任务扩大了四万人,招生人数达到十七万余人(包括留苏算备部和中国人民解放军所属学校应招学生)。但是,今年高中毕业生仅有十五万六千余人,扣除流动数以后,估计能报考高等学校的不过十四万人左右,远不敷高等学校招生的需要。
  为了保证今年高等学校招生任务的胜利完成,必须尽最大可能扩大报考学生的来源。除了应该动员今年的高中毕业生全部报考高等学校以外,还应该广泛地动员机关在职干部、小学教师、中等师范学校今年的毕业生、复员建设军人、转业军人、公私合营企业职工、工商界知识青年、停学待业知识青年和有计划地抽调在职的中级专业干部、中等专业学校今年的毕业生报考高等学校。而且,应该积极地帮助他们及早补习功课,提高他们的学业水平,做好对他们进行政治审查和体格检查的工作,以保证录取新生的数量和质量。
  这样做,不仅可以适当解决今年高等学校招生来源不足的困难;同时,还应该看到,目前广大知识青年向科学进军的热情高涨,吸收他们中间合乎条件的人进入高等学校深造,对于鼓舞广大知识青年努力学习文化和科学技术,具有重要的意义。
  现在,对于保证完成今年高等学校招生任务的有关问题,作如下指示:
  一、关于扩大高等学校报考学生来源的问题,各有关部门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委员会,必须保证做好下列各点:
  (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委员会应该根据国务院1956年2月29日高毅字第90号指示,动员今年的高中毕业生全部报考高等学校,除非经过考试未被录取,不得留作他用,更不能将未毕业学生中途调作别用。
  (二)各有关业务部门应该从所属中等专业学校今年的毕业生中选送十分之一的人数,共约6,500人,考入高等学校(详见附表一)。
  (三)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和企业单位应该广泛动员在职干部(包括财经、农业系统的专业干部,不包括中央各部门所属厂矿和卫生系统的专业干部)报考高等学校。凡是合乎报考条件的在职干部,只要本人自愿,就可以报考。各单位对他们应该积极支持,给以热情帮助,不得用任何方式和任何借口加以阻拦。
  (四)各工业和交通运输部门应该从所属厂矿、企业单位中,抽调具有中等专业学校毕业或者相同程度的中级工业专业干部2,590人考入高等学校(为着保证新生质量,各重工业部门应该多抽调50%的人报考,详见附表二),报考的专业应该和他们所担任的工作相同或者相近,毕业以后仍返回原保送部门分配工作。如果个别部门抽调中级工业专业干部确实不能完成分配任务,可以酌量抽调具有相当程度的行政干部补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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