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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关于加强民间兽医工作的指示

国务院关于加强民间兽医工作的指示
(1956年1月5日)


  全国兽医人员约有9万人,其中在学校受过新的兽医科学教育的不过几千人,其余的8万多人,都是民间兽医人员。这些民间兽医人员,绝大多数出身于劳动人民,其中除少数在城镇专门从事兽医的营业以外,多数散居农村,半农半医。他们有诊治牲畜疫病的经验,为农民群众所信任,对保护和发展牲畜有重大贡献。解放前,由于反动统治的压迫,他们没有社会地位,受人鄙视。解放后,他们受到人民政府的重视,社会地位大为提高。不少地区,召开了兽医代表会,举办讲习会和训练班,帮助他们建立组织和进行学习,提高了他们的政治觉悟和技术水平,并且在防治牲畜疫病的工作上,发挥了他们的积极作用。但是,也还有不少的地方,对于祖国兽医学术的宝贵遗产和民间兽医人员的力量和作用认识不足,仍然存在着轻视甚至歧视他们的现象,不去组织他们,教育他们;在防治牲畜疾病上,不注意使用他们的力量,对他们在工作上和生活上的困难,没有给予适当的解决。这种情况,是不符合于国家奖励兽医、发展牲畜的政策的。为了加强兽疫的防治工作,做到在七年内基本消灭和控制大牲畜和生猪的主要传染病,现在就加强民间兽医工作问题作如下的指示;
  一、必须看到,目前我国现有的兽医干部数量很少,并且大部分集中在农业行政机关和国营农牧企业、事业部门中工作,广大农村中的民间兽医人员是一支不可忽视的力量。在今后发展我国的畜牧事业中,如何发挥民间兽医的作用,总结和提高我国民间兽医的经验,使民间兽医和新的兽医科学相结合,以便更好地为保护和繁殖牲畜服务,也将是一项长期的努力方向。因此,任何轻视民间兽医人员的思想和作法,都是错误的,必须加以批判和纠正。各级人民委员会和有关部门必须坚决执行团结、使用、教育和提高民间兽医人员的政策,进一步加强对民间兽医工作的领导。
  二、为了便于团结和教育民间兽医人员,组织他们进行学习和钻研业务,必须建立和健全兽医组织。各地应该根据具体情况,以县为单位,把民间兽医人员组织起来,并且可以吸收骟匠和配种户参加。组织形式不必强求统一,但是应该加强领导,逐步提高。在牲畜集中又有专业兽医的城镇,可以根据他们的需要和自愿组织联合诊疗所。
  三、加强民间兽医人员的政治思想教育和兽医理论技术的学习。帮助他们建立必要的学习制度,吸收他们参加有关的会议,来提高他们的政治觉悟,树立为人民服务的观点。向他们正确地说明农业畜牧业的发展远景,消除他们对于兽医工作前途的某些思想顾虑。同时,采取举办座谈会、训练班的形式,使他们在最近几年内普遍受到训练,提高业务水平,并且学会防疫注射等新的科学技术,成为广大农村中防治兽疫的主要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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