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关于批转“中国人民银行关于进一步发展人民储蓄事业的报告”的通知
(1955年11月5日)
国务院同意中国人民银行「关于进一步发展人民储蓄事业的报告」,现在转发给你们,希望加强对这一工作的协助与领导,为国家经济建设吸收更多的资金。
鼓励人民节约储蓄是国家的一项重要经济政策。几年来国家银行所吸收的储蓄存款已成为积累国家建设资金的重要源泉,而且在蓄积人民购买力、调剂商品供应和稳定市场等方面都起了一定的作用。事实证明,人民参加储蓄不仅对国家有利,同时也有利于人民有计划地安排自己的收入和生活的改善。目前大力开展储蓄是有着各种有利条件的。但是储蓄工作的群众性很大,作好这一工作须注意以下几点:
一、应做好宣传工作,使广大人民了解储蓄的意义和作用,养成爱国储蓄的美德。各级国家行政机关和企业团体,应把节约储蓄作为向群众进行社会主义教育的内容之一。
二、必须贯彻自愿原则,禁止任何强迫命令的行为。同时,应注意简化手续,提高工作效率,便利群众存取,并为存款人保守秘密。
三、必须密切联系群众,根据精简原则,在群众中建立广大的储蓄纲。对此,中国人民银行提出除自己逐步增设小型机构外,在有条件的机关、企业、部队、团体等单位中建立代办机构的办法是正确的。各有关单位应当积极协助银行,进行此项工作,但不能因此而增加各该单位的人员编制。
银行在增设储蓄机构时所遇到的房屋困难,可以由各级人民委员会尽可能调配解决。至于在新建工程中如何适当安排银行、合作社等方面所需要的房屋,可以由国家建设委员会统一考虑。
中国人民银行关于进一步发展人民储蓄事业的报告
(1955年8月30日)
几年来随着国民经济的恢复与发展,人民储蓄事业也得到了迅速的发展。我行几年来在不同时期,曾采取了各种措施,鼓励人民节约储蓄,订定了多种储蓄方式,开展了储蓄宣传工作,逐步改进了业务,特别是为了便利储户,增设了不少基层机构,与广大群众建立了密切的联系。迄1955年6月底,全国城乡储蓄存款总额共达十五亿六千六百余万元,其中城市储蓄十四亿一千二百余万元,农村储蓄一亿五千三百余万元。自1951年以来,城市储蓄平均每年递增三亿元左右。参加储蓄存款的户数迅速增加,据1955年4月的不完全统计,城市储蓄中,全国定、活期存户已达一千三百多万户,其中职工的此重逐年增长着。在各项存款中,定期储蓄上升较快。存款的平均存储天数据八大城市统计,从1951年的三十三天,上升到1954年的一百一十二天。这反映了人民储蓄能力的逐步提高,更便利于国家运用这批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