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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关于同意调整若干铁路管理局的设置给铁道部的批复
国务院关于同意调整若干铁路管理局的设置给铁道部的批复
(1955年9月9日)
铁道部:
铁道部铁密劳组刘(55)字第六五○号报告悉。同意将哈尔滨铁路管理局划分为哈尔滨铁路管理局和潘阳铁路管理局,并将所属区管分局改为运输分局性质;将重要铁路管理局迁至成都,改为成都铁路管理局,共下仍暂不设分局;将灭水铁路局迁至兰州,改为兰州铁路管理局,其下暂不设分局;具体划界问题由铁道部研究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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