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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关于同意卓尼自治区改为卓尼县给甘肃省人民委员会的批复
国务院关于同意卓尼自治区改为卓尼县给甘肃省人民委员会的批复
(1955年8月25日)
甘肃省人民委员会:
内务部转报你会一九五五年七月二十五日(55)会民字第一○二○号两收悉。同意将你省甘南藏族自治州的卓尼自治区改为卓尼县,将原卓尼自治区人民行政委员会改称为卓尼县人民委员会。卓尼县和县人民委员会均不需冠甘南藏族自治州的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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