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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批转财政部关于利改税工作会议的报告和《关于国营企业利改税试行办法》的通知[失效]

  此外,邮电企业目前上交的利润只有5%,粮食企业和劳改企业都是全行业亏损,对这些企业暂不实行利改税。文教企业目前按55%的税率征税,还有一定困难,我们将与主管部门另行协商解决。
  (三)关于企业归还专项贷款问题。
  经过会议反复讨论,大家基本上同意在征收所得税之前用贷款项目新增利润归还,但对贷款必须严加控制,企业必须有一定数额的自有资金用于贷款项目(应占贷款项目的10-30%),否则,国家财政承受不了。关于今后对贷款如何控制的问题,会上议了几条意见:①国家每年要规定适当的贷款额度,纳入国民经济计划,不能随便超过。②企业向银行申请贷款时,必须有一定比例的自有资金用于贷款项目。⑧中短期设备贷款的还款期限,应由现在的一至三年延长为一至七年。对需要鼓励发展的贷款项目,利率从低,对需要限制发展的贷款项目,利率从高。④企业还款时,财政、税务部门要参与审查,防止弄虚作假、挖国家收入等不正当做法。贷款没有经济效益的,企业和银行要承担风险。
  四、几点要求   
  (一)大力开展利改税的宣传。对国营企业实行利改税,是财政制度的一项重大改革,也是经济体制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要进行广泛深入的宣传,希望各级新闻宣传单位给予支持和配合。要通过宣传教育,使广大企业的职工群众都能理解实行利改税的意义,懂得国家政策, 自觉地交税交利,使利改税能够顺利实现。
  (二)加强计划管理和物价管理。这次实行利改税,只是企业上交利润和税收之间的相互转移,不涉及市场物价。因此,实行利改税以后,企业必须认真执行国家计划,严格遵守国家规定的价格制度。要防止某些企业脱离国家计划,出现利大大干、利小小干、微利不干的情况,又要防止某些企业随意提高产品价格。商业企业和供销社,要坚持社会主义经营方向,努力为人民服务,不得自行变动价格,增加群众负担,损害消费者利益。特别是有些产品实行浮动价格和产销议价的,更要注意这个问题。
  (三)健全机构,充实企业财务和税务人员。实行利改税以后,财政部门的企业财务和税务工作更加繁重。企业财务部门要加强财务管理、成本管理,引导企业管好用好各种专用基金。税务部门既要搞好现行税收的征管工作、国家能源交通重点建设基金的征集工作,又要搞好国营企业所得税的征管工作,审核企业成本(费用),工作量成倍增加。因此,我们要求在机构改革中,财税机构不要合并,人员不但不宜减少,还要适当增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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