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犯人及教养院人员用油:犯人用油应低于市民(犯人参加劳动者应比不参加劳动者稍高),教养院人员用油可稍高于犯人用油,但不得超过市民标准。
对以上这些特殊用油的照顾办法不能订的太细,照顾面也不宜太广。同时,为了使今后城市直接消费供应定额订的比较合理,各地应对特殊用油、行业用油、复制业用油等详加研究,找出规律,求得一定比例数字,使今后安排食油供应计划时心中有数。这样各地就可将市民直接供应定额及各项间按用油定额分别计算,特殊用油亦可按一定比例作为机动数字交当地政府掌握供应。
六、对经营食油的私营工商业的安排问题:
对私营加工厂,现在各城市采取的办法是停止其自营,基本上包下来委托加工,尽可能维持其生产。对手工业作坊亦停止其自营,并尽可能利用以代国家加工,维持其生产。由于对全国榨油业生产力及分布状况(包括机榨、土榨)了解的很差,且大中城市机器生产与中小城市及乡村的手工生产存在着矛盾,目前加工生产存在着极大的盲目性。有的城市加工情况很不正常,秋后油料多加工不及时便加班增产,春季由于油料供不上便停工减产,这一方面还需进一步摸透加以全面妥善安排。
对经营食油的私营商业,目前凡已实行计划供应的城市,大批发商已经挤掉,一般采取帮助其转业或经其自愿申请转为零售的办法,歇业者适当吸收其部分职工,除上海、天津等尚有少数批发商未完全安置外,一般均已解决。对私营零售商(专营和兼营)各地均贯彻了中央基本上全部维持下来的政策,经申请后一般均允其代国家经销或代销,改变为国家资本主义的形式。对零售油贩目前已采取全部维持下来,再逐步改造的政策。关于私营零售油商的利用改造,会议中主要研究了以下问题:
(1)利用改造的形式。目前有经销、代销两种。代销是用我们的资金,包干费用,在一定计划数量内,由私营零售商代理销售,得一定的手续费。经销是用私营零售商的资金,费用损耗亦由私商负担,我们按一定计划数量供给食油,私营零售商得一定的经销差率。大家认为目前主要还是采用经销形式为宜,理由是:(1)可利用私商资金;(2)私营零售商兼营食油的多,专营的少;(3)结算手续简便。无论经销或代销,对私商都必须严加管理。
(2)对供应网的调整与组织领导问题。这是一个复杂的工作。上海市委提出,为统一管理粮油供应,在上海市增设粮食局,市以下的各区成立计划供应科并将油脂公司交由粮食局代管的意见,已经中财委(财)同意并转发各地研究。对供应网的调整,今后应根据适合于居民需要并维持私营零售商一定数量营业额的原则逐步进行。
(3)统销价格问题。对私商的经销目前一般是保持原来的批零差率,作为经销价(有的重新计算了差率),这是必要的。对复制业用油,原则上也应逐步取消批发价,做到按统销价供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