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务院关于加强增产粮食和救灾工作的指示
(1953年5月16日)
一
增产粮食是农业生产工作中的首要任务。一九五二年我国的粮食产量已经超过抗日战争前的水平,但我们绝不能满足于这个水平。随着国家经济建设的发展,城市人口和工业人口的增加,粮食供应的要求增大了,而在农村,由于土地改革后,广大农牧民生活的改善,粮食需要量也增加了;因此,必须增产更多的粮食,以满足国家和人民的需要,还必须有一定的粮食储备,以应付可能发生的困难,保证国家工业化建设的顺利进行。
去冬以来,安徽、江苏、河南、山东、山西等主要产麦省份,先后遭受寒流或晚霜、虫、雹等灾害,不少地区小麦减产,某些早春作物(蚕豆、豌豆等)亦已遭受损失。北方部分地区春旱尚未解除,大秋作物及时播种,尚有困难。长江以南部分地区,又因阴雨连绵,发生烂秧现象。这些情况说明了今年增产粮食的任务是艰巨的,困难是很多的,但粮食增产的困难,是可以克服的。因为土地改革的胜利,大大提高了农民生产的积极性;农业互助合作运动的发展,增加了战胜灾害发挥农业生产潜力的可能性;我国粮食作物总产量中,比重最大的是水稻和杂粮,麦子遭受的损失,还可从秋粮中求得弥补;遭受冻害的小麦,经过抢救以后,部分已分蘖生长,只要加强麦田管理,还可减少损失;今年四月间又及时公布了棉粮及其他经济作物的比价政策,使经济作物面积相对稳定下来,群众增产粮食的积极性随之提高;加以国家对农民正在进行巨大的经济援助,各级党政机关对农业生产的领导亦正在加强;这一切有利条件,都指明了只要我们能够尽最大最善的努力,领导农民战胜灾荒、增产粮食的任务,仍然是可以完成的。
二
“救麦保秋”是当前粮食生产工作的基本要求,也是受灾地区当前救灾工作的基本要求。各产麦区必须抓紧时机,从多方面努力,抢救麦苗,减少损失。同时,应尽一切可能保证大秋作物的及时播种,确保全苗和正常生长,力争大秋作物的增产。小麦和水稻是我国主要的商品粮食,水稻占全国粮食总产量百分之四十一?六,而小米、玉米、高粱和薯类等各种杂粮,又是广大农民的主要食粮,占粮食总产量的百分之四十以上,且其抗灾性能较强,容易获得丰收,其秸秆又可充作饲料与燃料。因此必须根据各地自然条件,领导群众全面地增加各种粮食作物的单位面积产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