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强化教育培训
监狱劳教干警在大墙内积累了一些管理教育罪犯的经验,但如何开展社区矫正对他们来说还是一个新课题。为此,市矫正办对所有抽调干警进行了岗前培训,并先后集中组织8期社区矫正工作培训班。在此基础上,市、区县紧密联系队伍实际,通过请专家讲座、组织座谈,以会代训等形式不断加强干警的教育培训工作,有效提高了干警队伍的整体素质。
(三)加强组织管理
市矫正办负责抽调干警的整体管理和协调工作。市司法局社区矫正处与监狱劳教两局政工部门建立会商制度,每六个月通报抽调干警工作和学习情况。社区矫正处设专人(副处级领导)具体负责干警队伍的培训、组织管理、考核,轮岗交流等工作。通过定期检查,听取基层意见,了解掌握干警的思想、工作、学习和生活状况。区县司法局主要负责本地区抽调干警的日常管理和考核。各区县都建立了干警月例会制度,定期交流思想,通报工作情况。
在征求监狱、劳教两局意见的基础上,在18个区县司法局工作的干警中指定专人作为干警领队,负责协助区县司法局做好抽调干警思想、工作、学习、生活等方面的管理工作,同时在区县干警中成立独立的党支部,由干警领队兼任党支部书记定期组织党员干警学习,过组织生活,并负责培养、考察和发展党员工作。
(四)严明工作纪律
市矫正办对抽调干警提出了具体的工作要求,如规定接收社区服刑人员或对社区服刑人员采取强制措施时按规定着装,其余工作场合必须着便装。明确了“十严禁”的工作纪律。对于工作不到位、自由散漫或不服从分配的干警由司法所谈话教育;对因工作失职导致严重后果的,将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五)做好保障工作
为了切实解决干警的后顾之忧,经市司法局与监狱劳教两局协商决定,抽调参加社区矫正工作的干警人民警察身份不变,原级别、职务待遇不变、政策性工资和福利不变,对分配到远郊区县工作的干警适当给予政策倾斜。在年度公务员考核评定工作中,按参加社区矫正干警实有人数划拨优秀、嘉奖和立功人员比例。区县司法局还积极采取措施为干警解决交通工具和住宿等实际问题。
四、抽调干警的成果
(一)体现了非监禁刑罚执行的效力,推动了社区矫正工作的开展,促进了社会和谐稳定
首先,通过抽调干警的示范和指导,强化了司法所的刑罚执行意识,提高了司法所做好刑罚执行工作的水平。司法所是社区矫正工作的主体,但是司法所工作人员缺乏开展刑罚执行活动的技能和经验。抽调干警协助司法所工作人员转变角色,传授工作技能,使他们进一步增强了对社区矫正这一刑罚执行活动的认识,更快地掌握了做好刑罚执行活动的要求和基本方法,有效促进了司法所刑罚执行工作水平的提高。
其次,通过抽调干警的参与,加强了社区矫正的专业力量,强化了对社区服刑人员的管理教育,切实提高了社区矫正质量,促进了社会和谐。抽调干警和司法助理员共同构成了社区矫正的专业队伍。抽调干警发挥自身优势,有效开展监督管理和教育矫正工作。抽调干警凭借在监狱劳教工作中磨炼出的敏锐观察力、判断力和突发事件处置能力,及时妥善处理社区矫正中的突发情况。抽调干警凭借较为丰富的法律、管理、教育等方面的知识储备和工作经验,在监督管理、考核奖惩等体现刑罚执行性质的工作中发挥着重要作用。在将可供借鉴的监禁矫正工作模式和矫正手段带到社区矫正的同时,抽调干警汲取其中的精髓,结合社区矫正工作实际,为北京市一整套社区矫正工作流程和制度体系的建立提出了许多有价值的建议,并探索了个案矫正、心理矫正、公益劳动和分类管理分阶段教育等矫正方法与手段,推动了社区矫正工作的规范运行和深入开展。社区矫正工作取得了明显的成效:加强了对社区服刑人员这一重点人群的管控,强化了基层社会管理,预防和减少了重新违法犯罪,99.2%的社区服刑人员顺利解除矫正成为守法公民,并涌现出一批见义勇为、拾金不昧、抢险救灾、检举犯罪、创业致富的典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