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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部关于转发《关于北京市抽调监狱劳教干警参加社区矫正和帮教安置工作情况的报告》的通知

  一、抽调干警的基本情况
  抽调干警工作得到了市监狱劳教两局的大力支持,他们克服困难,积极配合。市司法局社区矫正处与监狱劳教两局政治部经过反复协商,研究确定了抽调干警的条件、数量,并最终确定了抽调人员名单。
  2003年7月,抽调首批31名监狱干警到试点区县参与社区矫正工作。为进一步加强市矫正办的力量,从监狱劳教两局抽调一名副局级领导担任市矫正办常务副主任,抽调一名正处职领导担任社区矫正工作处处长,并从监狱劳教两局后备干部中抽调9名同志到市矫正办工作。随着试点范围的不断扩大,社区服刑人员数量的不断增多,又分三批抽调380名干警充实到基层参加社区矫正工作。
  试点四年多来,共抽调干警411名,轮岗回原单位54名,现有干警357名。其中干警领队18名,每区县1名,为副处级领导干部。在全市313个司法所,每所一警,在社区服刑人员数量较多的司法所配备了2名干警。
  二、抽调干警的职责
  抽调干警是从事社区矫正工作的专业矫正力量。具体承担以下职责:
  干警领队主要负责协助司法局与各成员单位沟通配合;负责本区县干警管理,组织抽调干警定期召开例会,研究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定期对本区县干警进行考核;协助区县司法局抓好干警党支部建设。
  其他干警重点负责矫前调查、社区服刑人员接收、制定矫正个案、监督管理(谈话、迁居、报到、走访)、教育、公益劳动、考核奖惩和解除矫正等体现刑罚执行性质的工作;掌握社区服刑人员的现实表现情况;协助司法所组织社会力量参与社区矫正工作等。
  三、抽调干警的管理
  为确保干警队伍职能作用得到有效发挥,市司法局采取以下措施,强化管理,加强干警队伍建设:
  (一)健全规章制度
  市司法局研究制定了《参加社区矫正工作监狱劳教干警管理规定》、《社区矫正工作监狱劳教干警岗位职责》、《参加社区矫正工作监狱劳教干警考核办法》、《社区矫正抽调干警考勤工作规定》和《关于建立监狱劳教干警从事社区矫正工作长效机制的意见》。明确了干警岗位目标责任,量化了工作标准,建立了考核制度、奖励机制,对在社区矫正工作中表现突出的抽调干警由市矫正办出具推荐意见供监狱劳教两局组织人事部门参考。同时,建立了轮岗交流机制,原则上每2至3年进行轮岗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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