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计委、财政部、劳动人事部关于勘察设计单位试行
技术经济责任制的若干规定
按照中央确定的改革方向,有领导,有步骤地对勘察设计方面的工作进行改革,是开创勘察设计工作新局面的重要保证。当前的改革工作,主要是试行技术经济责任制,全面推行低收费办法。现就有关问题规定如下:
一、目的的要求
勘察设计单位实行技术经济责任制的目的,是为了更好地把国家、集体、个人三者利益结合起来,调动勘察设计单位和广大职工的积极性,高质量、高水平、高效益、按计划要求完成国家和上级下达的勘察设计任务,为四化建设多做贡献。
实行技术经济责任制的勘察设计单位要做到:一、站在国家立场上,认真贯彻执行党的方针政策,树立全局观点,维护国家利益,坚持按基本建设程序办事;二、把完成国家计划任务放在首位,努力提高工作效率,保证完成国家重点建设项目勘察设计任务和上级核定的工作量指标;三、积极采用先进技术,加强质量管理,努力做出更多质量高、技术先进、经济效益好的优秀设计。
二、主要内容
1.原来实行事业费制度的勘察设计单位,不再实行按人头拨给事业费的办法,而改为按承担任务的数量、质量和国家规定的收费标准收取勘察设计费。
2.勘察设计单位与委托任务单位双方要签订合同,明确规定双方的权利、义务和技术经济责任。
3.勘察设计单位内部要认真实行技术经济责任制,把职工的经济利益与完成任务的数量和质量挂起钩来。
4.勘察设计单位必须保证完成主管部门下达的各项考核指标,包括勘察设计能力(即应完成工作量)、质量要求、采用先进技术、收入指标、支出控制额等,要保证完成本部门下达的、特别是重点建设项目的勘察设计任务。
5.实行技术经济责任制的勘察设计单位为事业单位性质,仍按事业单位的财务制度和职工劳保福利待遇实行,并按照国家规定交纳工商税和能源、交通重点建设基金。
三、收费标准
1.工程勘察收费。暂按原国家建委一九八○年十二月十一日建发设字第6号文颁发的《工程勘察取费标准》(试行)执行。
2.工程设计收费。由各主管部按行业制订全国统一的设计收费标准,经国家计委批准颁发执行。凡有条件的项目,都要制订按生产能力或实物工程量为基础的收费定额。制订收费标准要体现低收费的原则,主要以现有 事业费开支为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