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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批转文化部关于严禁私自组织演员进行营业性演出的报告的通知

国务院批转文化部
 关于严禁私自组织演员进行营业性演出的报告的通知
 (一九八三年六月十八日)


  国务院同意文化部《关于严禁私自组织演员进行营业性演出的报告》,现发给你们,望你们贯彻执行。

        文化部关于严禁私自组织演员进行营业性演出的报告

  近几年来,随着我国政治经济情况的好转,人民物质生活的改善,广大人民群众对文化生活的需要也越来越广泛, 越来越迫切。 为了使人民群众有丰富多采、健康的文化生活,更好地发挥文化艺术在建设社会主义精神文明中的重要作用,各地文化主管部门加强了对专业艺术团体演出工作的领导, 规定了到各地巡回演出
的任务。 全国各类艺术表演团体除坚持当地剧场演出外,还采取多种方式,进行
巡回演出, 或组织各种小型演唱组织,深入基层(农村、厂矿、部队、学校),中央和省、自治区、直辖市艺术表演团体中的许多优秀演员也经常到地方和中小城镇,为人民群众演出。文艺演出的活跃,促进了艺术交流,较好地满足了人民群众希望看到更多的优秀文艺节目、看到全国和地方知名演员的表演的愿望,受到了广大观众的欢迎。
  值得注意的是,最近一个时期,社会上出现了一些单纯以赚钱为目的,不经专业演员所在单位同意,私自拉演员到外地表演节目的不良现象;有的艺术表演团体由于思想政治工作薄弱,也出现了个别演员不顾本职工作任务,私自外出组台演出和私分所得的错误行为。这类演出大都在体育馆等大场地举行,票价比当地高;为了抢时间,多捞钱,有的甚至一天演出三、四场。由于这种演出是以赚钱为目的,演员是临时拉来的,节目是临时拼凑的,演出质量很差。有的节目还参杂一些庸俗的低级趣味,舞台作风很不严肃。观众对这类演出,意见很大,强烈不满。
  这种把艺术表演商品化的演出,虽然其组织者和参加的人数不多,但却严重地败坏了文艺团体和文艺工作者的声誉,腐蚀了演员思想,而且对社会风气特别是对一部分青少年观众产生不良影响。
  社会主义的文化艺术是为人民服务,为社会服务的,文艺工作者应是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的建设者。各级领导和专业表演艺术单位要切实加强对演员的思想教育,使他们不断提高共产主义觉悟,充分认识自己的神圣职责,自觉地抵制"一切向钱看"的不良影响,抵制把文艺演出商品化的错误做法,把多为人民群众提供健康有益的文艺演出作为自己的光荣使命,努力为社会主义多做贡献。
  为了加强对演出工作的管理,树立良好的演出风气,克服把艺术表演商品化的不良倾向,特作以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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