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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和改革农村学校教育若干问题的通知

  要整顿教师队伍,各级党政领导应采取坚决措施,使合格教师进得来、留得住,不合格的另行安排。 中小学教师和各级教育事业编制人员的管理、调配、 自然减员的补充和高、中等师范院校毕业生的分配,应由县以上教育行政部门负责。要保证师范院校毕业生分配到中小学任教,不得任意截留。
  要尽快把各类职业学校专业课教师队伍建设好。当前,可选调一部分科技人员担任专职或兼职教师;也可将部分教师经过培训,改任或兼任专业课教师;还可由学校教师与农村的能工巧匠结合起来进行教学。有关高等院校和中等专业学校,应分工承担农村职业教育的师资培训和教学辅导工作。还要从大专院校和中等专业学校分配一定比例的毕业生,到农村各类中等学校任教。
  要加强师范教育,加强教师进修院校的建设。根据加强和改革农村学校教育的需要,制订师范教育的发展规划,在课程设置、教学内容、教学方法等方面逐步加以改革。高等师范院校应适当放宽专业口径,增加对农村教育工作的适应性。有条件的高师院校,还要增设一些农村教育所急需的专业。
 七、办好农村学校教育,要坚持“两条腿走路”的方针,通过多种渠道切实解决经费问题。中央和地方要逐年增加教育经费,厂矿、企业单位、农村合作组织都要集资办学,还应鼓励农民在自愿基础上集资办学和私人办学。财政部要拨出一笔专款,为少数民族和边境地区建设一两所师资培训中心。中央财政中所列的有关少数民族、边疆建设的几项补助费,地方都应规定一定比例用于教育事业。为推动农村职业技术教育的发展,改办和新办农业、职业中学,开办费由中央和地方财政或有关业务部门给予补助。
  校校无危房,班班有教室,学生人人有课桌凳,是最起码的办学条件,各地应定出切实的规划和措施,力争尽快实现。农村学校所需的劳动基地、实验场地,由县、社负责解决。职业技术教育所需的仪器设备、图书资料等,办学的各有关部门应切实予以解决。学校的校产要严加保护,不受侵犯。
 八、办好农村学校教育, 是落实党的十二大精神, 抓好农业和教育科学这两个战略重点,促进四化建设的一件大事。各级党委和政府必须把它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加强政策思想领导,并从人力、财力、物力上切实予以支持。农村的职业技术教育涉及的部门很多,省、地、县各级党委、政府都要把教育、农业、计划、财政、劳动人事、科技、工业等部门组织起来,明确分工,齐心协力地抓好这项工作。要系统地总结农村学校教育的历史经验,研究农村新情况和新问题,制定切合实际的方针政策。加强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领导班子的建设。要选派一些热心并懂得教育的同志加强农村教育的领导,还应选派一些大学毕业生到县以下单位去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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