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批转教育部、国家计委关于
加速发展高等教育的报告的通知
(国发[1983]76号 一九八三年四月二十八日)
国务院同意教育部、国家计委《关于加速发展高等教育的报告》,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区、本部门情况执行。
党的十二次代表大会,把教育定为实现我国现代化的战略重点之一。为使这一重大战略决策得到落实, 必须采取有力措施尽快扭转教育同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不相适应的局面。这就迫切要求加速发展高等教育,为四化建设培养和输送数量较多、质量较高的各类专门人才。中央着重解决重大项目的建设投资,希望各部门、各地区充分认识这一问题的重要性和迫切性,多拿出一些钱来办教育。要象抓经济建设重点项目那样抓好教育。
高等学校是培养专门人才的重要基地,要采取多层次、多种规格和多种形式加快高等教育的发展。要在发展中逐步调整好高等教育内部的比例关系,多办一些专科,注重发展一些为建设所急需的短线专业。在充分挖掘学校潜力的同时,要切实保证办学条件。对加快发展高等教育所需的事业费和基建投资,要尽最大的努力给予解决。
教育部、国家计委关于加速发展
高等教育的报告
为了贯彻党中央、 国务院关于加速发展高等教育的指示精神, 教育部最近先后与北京、上海、天津教育部门的负责同志及部分高等院校的负责同志交换了意见,尔后教育部同国家计委、财政部又进行了研究。现将我们的意见报告如下:
(一) 为了实现党的十二大提出的奋斗纲领,各条战线和各个地区都深感专门
人才缺乏,迫切要求教育先行,为国家早出人才,多出人才。因此,加速发展高等教育事业,已成为刻不容缓的大事,必须采取有力措施,促使整个高等教育事业在近期(五年左右)就有计划按比例地有一个较大的发展,并为今后更大的发展打下基础。
考虑到我国国民经济正在继续贯彻“调整、改革、整顿、提高”方针,高等教育事业既要千方百计地克服困难加速发展, 又要注意实际可能; 要采取多种形式,开辟新的门路,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继续贯彻“两条腿走路”的方针;要在扩大高等教育规模的过程中,根据国家四化建设的需要,调整改革高等教育内部结构,增加专科和短线专业的比重;要分层次规定不同的质量要求,同时抓紧重点学校和重点专业的建设;要把今后四、五年的发展,加以统筹规划,全面安排,使招生人数持续上升,防止大起大落,造成困难和浪费。
根据上述原则,经我们初步测算,一九八三年到一九八七年高等教育事业的发展计划和设想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