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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部疾病预防控制局关于印发伤害干预系列技术指南的通知(一)

  实施现场急救的人员为溺水现场目击者及其周边的人,包括儿童的家长、经过的路人、少年溺水者的同伴。因此,不仅要使各级医务人员掌握儿童溺水现场急救技术,更要向大众普及溺水现场急救技术,培训家长、社区居民和中学生掌握基本的急救技术。普及溺水现场急救技术的方式主要有:针对不同的人群举办专题培训班、模拟演习、观看录像、知识竞赛等。通过各种形式的教育,使居民掌握心肺复苏技术,当遇到自己孩子或路遇其他儿童溺水时,可及时实施心肺复苏,将大大增加儿童生还机会;如果学生掌握心肺复苏技术,当遇同伴或小年龄儿童溺水时,能够及时相救,不仅可以减轻溺水造成的脑损害,甚至能挽救生命。
  (2)医院救护
  经现场急救的溺水幸存者,被转运至医院后需进一步抢救、监护、评估和治疗,包括急诊室急救和ICU救治,稳定生命体征,减少脑损伤。医院应建立“急救绿色通道”,即对急诊的医护人员都给予儿童复苏的相关培训,从而保证在第一时间内高效、规范、畅通地救治危重患儿;治疗溺水后的一系列严重并发症,如呼吸衰竭、缺氧性脑损害、肺炎、低体温和颅脑脊柱损伤等,以减少后遗症的发生率,提高患儿的生存质量。
  (三)评估
  评估是将客观实际同所确定标准进行比较的过程,是项目总体规划的重要组成部分,贯穿于干预活动的始终。通过对计划和实施前的形成评估,可以了解目标人群的健康需求,制定适合目标人群的干预计划,寻找最佳的干预途径,从而使干预目标、策略、方法具有针对性;通过过程评估,可以及时发现计划实施中的偏差而采取改进措施,并根据不断出现的情况变化做出计划调整,对实施过程进行控制,使计划实施按照项目要求进行;通过效果评估和总结评估,可以评估计划成败得失,从中发现更深层次的问题,总结经验教训,重新开始新的计划。
  1.溺水干预评估指标
  儿童溺水的常用评估指标有:
  溺水预防知识知晓率:知晓率=(被调查者合计答对题数/被调查者应答题总数)×100%;
  溺水高危行为发生率:高危行为发生率=(被调查者具有高危行为的人数/被调查者总人数)×100%;
  发生率:在一定期间内,一定人群中,儿童溺水新发生病例出现的频率;
  2.评估设计
  项目评估计划应该与项目本身同时计划和执行,在设定项目总目标和分目标的时候就应考虑需要评估哪些目标,否则很可能无法评估项目的真实影响,项目实施者认为的效果,不一定是真实的效果,需要有客观的证据。
  采取哪种或哪几种类型的评估,取决于项目的目标。要根据项目目标确定采用哪种或哪几种评估类型,相应地采取哪种评估方法,从而设定有效的评估问题。例如,项目的一个目标是“目标学校高中生中,在非安全场所游泳人数减少30%”,那么评估调查的问题可以问“在过去12个月中,你在非安全场所游泳几次?”,一般,形成评估和过程评估较多使用定性评估方法,影响评估和结果评估较多使用定量评估方法。一个好的评估计划应该包括下面的框架:
  (1)过程评估的计划:通常包括所需信息类型、信息来源、收集信息时间表及收集信息的方法。
  (2)影响评估和结果评估的计划:通常包括要评估的样本数量、数据收集要点, 还有定量评估的设计,找到一个合适的数据分析方法。
  (3)评估本身的管理和监督步骤:包括对数据收集人员的培训,在数据收集过程中进行质量控制,制定一个收集分析和报告的时间进度表。
  3.评估方法
  评估方法有许多种,一般在评估过程中会采用几种方法综合互补进行,评估者可以根据不同的评估需要选用合适的方法。
  (1)观察法:是一种最为常用的评估方法,通常由评估者在被访者不知道的情况下进行观察,有时候也可在直接参与中进行观察,以农村社区为例:观察家长或看护人的监管行为。观察法也可以用于对干预场所的环境观察,如村落周围池塘是否加护栏;粪坑、水井是否加盖;居民家中水缸、水桶等蓄水容器是否加盖等。
  (2)专题小组访谈:可用于评估的各个阶段,主要用于形成评估和过程评估。一般组织不同背景的目标人群,分别对相同问题进行讨论,从不同人群中得出对相同问题的全面看法。专题小组访谈的人数一般以7~10人为宜,讨论时间以1~1.5小时为宜。讨论要精心组织和安排,根据拟定的访谈提纲按顺序进行逐题提问,一般情况下要进行录音。问题多为开放式,避免只回答“是”、“否”的问题,要容易理解并围绕主题,一次讨论问题以不超过10个为宜。主持人要控制讨论过程,当偏离主题太远时,要及时引回主题。
  (3)问卷调查:通过事先精心设计的调查表进行,可用于评估目标人群知识、信念、态度和行为的变化。设计调查表必须定义明确,用词正确清楚,变量间的逻辑关系清晰;调查以匿名方式为宜。对于行为的自我报告,有时候可用客观检测办法进行验证。如评估家长是否给蓄水容器加盖,可以问卷调查和观察法相结合进行。问题应以封闭式答案为主,这样回答方便、容易整理和分析。但希望被调查者说出自己的想法时,就要采用开放式。调查问题不宜过多,内容紧扣需要。
  (4)资料检查:资料包括各种政策、制度等文件,活动记录及照片,活动的自我评估记录,平时的各种检查表记录,项目过程评估记录,健康档案等。所有资料的收集应有专人负责,要力求及时、客观、准确。在评估过程中,评估者可进行必要地核实,如:可与观察、访谈同步进行。
  (5)拦截法:根据评估需要,可以在干预场所随机拦截若干干预对象就评估需要了解的情况进行提问,可用于过程评估和效果评估。如是否知道该地正在开展某项活动;是否接受过某种培训,培训内容是什么;是否对该项活动满意等等。中心拦截法所使用的问卷应简单,调查时间不宜过长。中心拦截法以其简单易用和在很大程度上能避免人为干扰等优点而被广泛应用。
  此外,较常使用的方法还有特尔菲法、头脑风暴法等,常用于形成评估。
  4.评估中需注意的问题
  (1)不能只注重最终结果
  许多人认为评估就是看最终结果是否达到了预期的目标,这是不全面的。因为项目的最终结果特别是一些大型项目往往需要较长时间才能出现,可能是5年,也可能是10年甚至更长时间。因此,评估必须重视计划实施过程中的评估,一方面可以及时发现问题,进行改进,保证项目按计划进行,有利于计划目标的实现;另一方面,可以充分利用过程评估情况对阶段结果进行全面的解释,以便得出科学全面的结论,指导以后的项目工作。
  (2)尊重事实
  评估者对评估结果要持客观、现实的态度,无论得到的结果是否有利于项目目标,都要进行细致地分析。首先,项目活动并非项目的全部,并不能解决所有的问题,因此,对项目的结果要持现实的态度,不能要求过高,否则常常让人失望。另外,项目工作还有很多未知的东西,而且在实施过程中存在许多不确定因素,因此,不可能每一个计划都能达到预期的结果。对没有达到预期结果的,不要简单认为是计划失败,要细致地分析原因,寻找失败的关键点和得到出乎意料的发现,从而为以后的工作积累经验教训。
  (3)对照问题
  对照是进行试验设计的主要原则,如果没有对照,所取得的结果就很难说清楚是由项目引起的还是由于自然过程造成的。当然,对照组的选择要注意可比性,除了比较因素外,其他因素应尽可能相同。如要评估某学校开展某一健康教育活动的效果,那么,对照学校除没有开展这一活动外,其他方面的情况如学生年龄、年级、学校环境、教学质量、学生生活习惯等,应尽可能相同。当然,并不是说每一项评估都要设立对照,如对于短期效果评估,干扰因素的作用不是很明显,自身前后比较也有较强的说服力,可以不设对照。而过程评估主要对计划执行情况评估,也可不设对照。
  (4)资料收集问题
  评估工作贯穿项目活动的全过程,对日常活动的详细记录和认真收集各种资料是评估的重要方面,因此,评估工作应注意日常资料的收集和保存,要认真制订并落实资料收集制度,保证资料收集的及时性、完整性和科学性。过程评估可针对干预活动设计过程评估表,表中可列出计划开展的各项活动和要求、实际实施完成情况、所取得的效果、没有完成或没有取得预期效果的原因、提出的改进意见等内容。
  六、政策措施与组织实施
  儿童溺水的预防是综合性干预措施,需要政府协调和组织企业、媒体、国际组织、非政府组织和科研与教育单位等各种社会力量共同努力,为预防儿童溺水创造良好的自然环境和营造和谐的社会氛围。
  (一)政策措施
  1.制定政策和规划
  在儿童溺水干预工作中,建立健全多部门合作的工作机制,建立相关工作制度,政府组织领导,各部门各负其责,全社会共同参与,卫生部门监测、沟通、倡导、评估,使儿童溺水预防工作能够长期持续进行。各相关部门应推进鼓励预防儿童溺水安全行为的有关政策、法律条文的颁布,同时也包括为了确保一些法律的执行而进行的适当强制措施的出台。各部门共同制订儿童溺水预防的行动计划、例会制度和检查制度。行动计划必须明确目标、目标人群,活动要有重点。根据制订的计划协调一致、共同行动、认真落实完成计划要求的各种任务。
  2.能力建设
  预防儿童伤害需要知识丰富、具备技能的员工,以及支持机构和良好的网络。采取干预措施预防儿童溺水,在溺水发生后提供急救和持续治疗或后续的康复,都需要掌握丰富知识、具备技能的人员、支持机构和良好的网络。加强人力资源能力建设是一个十分紧迫的任务,培训是根本。迄今为止,还没有常规地开展预防儿童伤害的培训,因此,需要培训更多的儿童溺水预防相关人员,有卫生专业人员、相关部门人员和决策者。培训内容涵盖预防、技术和职业技能发展,包括开展调研和建立监测系统、筹资、通讯、健康教育工作和提高领导能力。建立合作网络,多部门协调进行有效的信息交换、规划和行动,这是重要的儿童溺水预防要素。
  3.卫生部门的技术支持
  卫生部门在数据的分析和利用、健康教育和传播、项目评估等方面具有较大的优势。卫生部门成立包括行政管理、疾病预防控制、健康教育、妇幼保健等专业专家组成的技术指导专家组,配合各部门的工作,对伤害预防的各个方面提供长期、有效的技术支持,包括收集数据、建立监测信息系统;确认相关的危险因素;制定和评估干预措施;在更大规模上实施有效的干预措施,并评估更大规模干预工作的成本有效性。
  (二)组织实施
  1.信息收集和利用
  儿童溺水数据的适宜性和可获得性是确定预防途径的关键因素。通过幼儿园、学校和社区儿童伤害的监测和调查,掌握儿童溺水的流行状况和趋势,是合理制定儿童溺水干预策略的基础。不同部门和不同途径掌握着儿童溺水的信息:卫生部门的伤害监测、死因监测、住院病历信息收集主要反映了溺水者的健康结局;社区调查则能补充监测遗漏的信息,提高数据的质量;保险公司的信息反映了死亡和重度残疾情况。
  2.儿童溺水干预项目
  高收入国家的伤害死亡率的下降,是由于实施了以科学为基础的儿童和青少年伤害预防项目。联合政府和非政府组织多部门合作开展健康教育、媒体倡导、环境整治等项目,实现优势互补,广泛推广应用有效的干预措施,促进和支持儿童溺水干预措施的落实。
  框6 以项目促进多部门合作建立儿童溺水干预的长效机制
  2007年4月,在国务院妇儿工委办公室、卫生部和联合国儿童基金会的支持下,江西省选择在崇仁县开展儿童伤害干预试点项目。其中某镇属富水地区,在实施儿童伤害干预项目后,全镇先后投入项目配套资金12万元用于环境干预,为村前池塘加装护栏、水井加盖,处理村内积水坑,水库、池塘、河边设立警示牌,家庭安装木制栅栏门。项目实施过程中,妇儿工委发挥牵头协调作用,疾控部门发挥专家技术指导作用,有效运行家庭、学校和社区儿童伤害监测系统,逐步形成跨部门协调共抓儿童溺水干预的长效工作机制,使家长、儿童的安全意识明显增强,环境显著改善,儿童伤害发生率明显下降,儿童溺水死亡明显减少,由干预前的5例下降到干预后的1例。
  3.科学研究及政策建议
  卫生部门充分利用自身的资源优势,选择合作伙伴,召开一系列由相关专家和合作伙伴参加的前沿研讨会,制定一个儿童溺水预防的研究进度,包括一系列优先级的研究问题和可能的研究项目,联合申请国内外科研项目,开展对儿童溺水预防具有良好预期效果的干预措施的研究工作,在研究结果的基础上,向决策者提出政策建议,使研究成果得以有效运用。
  (三)儿童溺水预防工作的相关部门
  表3 儿童溺水预防相关部门的信息

部门名称

网址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

http://www.mps.gov.cn/

中共中央宣传部

http://cpc.people.com.cn/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http://www.sdpc.gov.cn/

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部

http://www.mos.gov.cn/Template/home/index.html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http://www.cin.gov.cn/

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

http://www.moc.gov.cn/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

http://202.127.45.50/

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

http://www.moh.gov.cn/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

http://www.saic.gov.cn/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http://www.aqsiq.gov.cn/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

http://www.chinasafety.gov.cn/newpage/

国务院法制办公室

http://www.chinalaw.gov.cn/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

http://www.circ.gov.cn/web/site0/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

http://www.moe.edu.cn/

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

http://www.moj.gov.cn/

中华人民共和国文化部

http://www.ccnt.gov.cn/

中华人民共和国新闻出版总署

http://www.gapp.gov.cn/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部

http://www.mwr.gov.cn/


  七、术语表
  1.伤害:是机体急性暴露于物理介质如机械能、热量、电流、化学能和电离辐射,并与之发生作用,作用数量或速度超过了机体耐受水平而导致的机体损伤。在某些情况下,伤害是由于突然缺乏基本介质如(氧气或热量而引起的。
  2. 监测:是指长期、连续、系统地收集疾病及其影响因素的信息,经过分析,将信息及时反馈和利用。
  3.全国疾病监测系统的死因监测(DSP):通过连续、系统地收集人群死亡资料,并进行综合分析,研究死亡水平、死亡原因及变化趋势的一项基础性工作。该监测系统通过概率抽样在全国确定161个监测点,采取辖区管理和网络报告,其死因数据基本上准确地反映了我国死亡包括伤害死亡的真实模式和流行状况。
  4. 全国伤害监测系统(NISS):通过连续、系统地收集、分析、解释和发布伤害相关的信息,实现对伤害流行情况和变化趋势的描述,从而为制定伤害预防与控制策略,合理配置卫生资源提供可靠的依据。该系统自2006年启动,由43个监测点的129家哨点医院构成,分布于全国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和5个计划单列市,其中有29个监测点同时为死因监测点,采用医院急诊室(包括伤害相关门诊)医护人员填报伤害病例报告卡片、经由疾病预防控制系统逐级上报的方式,收集当地哨点医院门、急诊就诊伤害发生的相关信息。
  5. 全国县及县以上医疗机构死亡病例报告系统:是卫生部于2004年4月下旬建立的。在最初的几个月内,全国县及县以上医疗机构收集本机构的因病死亡病例,并通过中国疾病预防控制系统进行网络直报。2004年8月初,卫生部下发了《县及县以上医疗机构死亡病例监测实施方案(试行)》,该方案要求县及县以上各级各类医疗机构报告其门、急诊及住院的所有死亡病例,由以前的因病死亡报告过渡到了全死因报告。此后,该系统进一步发展,很多省的县级以下医院(主要是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也参与了死亡病例的网络报告。
  6.评估: 是将客观实际同所确定标准进行比较的过程,评估是任何预防计划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贯穿于干预活动的始终。
  7.健康教育:是通过有计划、有组织、有系统地传播健康相关知识,促使人们自愿地改变不良的健康行为和影响健康行为的相关因素,消除或减轻影响健康的危险因素,预防疾病,促进健康和提高生活质量。
  8. 健康促进:是一个增强人们控制影响健康的因素,搞高自身健康能力的过程。《渥太华宪章》确定了健康促进的3项基本策略,即为创造上述保障健康的若干必要条件所进行的倡导;为人们最充分地发挥健康潜能而向他们的授权;为了实现健康目标的共同协作,在社区各利益相关者之间进行的协调。上述策略由5项重点行动领域给予支持:建立促进健康的公共政策;创造健康支持环境;增强社区的能力;发展个人技能;调整卫生服务方向。
  9.儿童:是指年龄不大于18岁的人。
  10.伤害发生率:一定期间内,一定人群中,伤害新发生病例出现的频率。伤害发生率(‰)=(某时期人群发生伤害的人数或人次/同期该人群平均人口数)×1000 ‰。
  11.伤害死亡率:在一定期间内,一定人群中,死于伤害的频率。伤害死亡率=(某时期人群因伤害死亡的人数/同期该人群平均人口数)×100,000/10万。
  12.溺水:指儿童呼吸道淹没或浸泡于液体中,产生呼吸道等损伤的过程。
  13.溺水高危行为:指儿童具有曾有溺水伤害、在无成人陪同的情况下到非安全游泳区游泳、曾单独去野外开放性水域捉鱼、曾在池塘或游泳池里/周围与同伴打闹、曾在不知深浅的开放性水域跳水或潜水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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