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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保护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制革企业环保核查工作的通知


  表4 排污缴费情况

缴费通知

实缴经费

排污费征收机构

发票号码

发票开具时间

编号

应缴额度

 

 

 

 

 

 

 

 

 

 


  四、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和总量减排要求
  列出企业核查时段内污染物排放量,并说明数据来源。说明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与环保部门下达的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和限期要求的符合情况。对应环保部门给企业下达的主要污染物减排指标,列出企业采取的减排工程措施,包括减排工程措施名称、主要工艺、减排效率、实施安排。将当地环保部门下达的污染物总量指标相关文件、减排任务分配文件汇总编入附件。对于没有下达总量指标和未被分配总量减排任务的企业,应说明情况。可参照表5、表6填写。

  表5 主要污染物总量控制指标完成情况

污染物类别

总量控制指标

指标来源

实际排放指标

达标情况

COD

 

二氧化硫

 

氨 氮

 

氮氧化物

 

总 铬

 

 



  表6 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完成情况

污染物类别

总量减排指标

指标来源

实际减排情况

完成情况

COD

 

二氧化硫

 

氨 氮

 

氮氧化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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