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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科技部、中国科学院、中国科协关于建立中小学科普教育社会实践基地开展科普教育的通知

  中小学科普教育社会实践基地的资源单位,主要包括以下三类:

  1. 科技馆、自然博物馆、专业技术博物馆等科普类场所;

  2. 高校、中科院、地方政府所属科研机构;

  3. 科技创新园区和科技创新型企业等。

  各地应根据不同类型的科普资源设计相关的实践活动方案和内容。科技馆、自然博物馆、专业技术博物馆、动植物园等科普类场所在坚持长年开放的基础上,应与当地教育行政部门联合利用馆藏资源设计与学校课程相关的教育活动方案,为学校在科普场所开展课堂教学活动提供支持;高校、中科院、地方政府所属科研机构在进一步贯彻落实《关于科研机构和大学向社会开放科普活动的若干意见》(国科发政字[2006]494号)的前提下,逐步做到每月有一个固定半天面向周边中小学生开放,方便中小学生到实验室参观学习实践或进行课题研究活动,同时鼓励科研院所和科研基地为有科学发展潜质的青少年学生提供参与相关科研课题研究的机会,探索并不断完善创新型人才系统培养的有效途径和办法;科技创新园区和科技创新型企业要在不影响正常生产秩序的前提下设计提供青少年学生学习考察的路线,安排固定时间段有序地接待中小学生,并对学生的学习实践活动提供讲解与辅导。

  各科普教育社会实践基地因地制宜开展富有特色的科普教育活动,活动方案要注重与学校课程相结合,针对不同年龄段学生的需求,开发出适合学生的实践活动实施方案,主要包括:

  1.基础条件:明确实践活动的基本场所、提供的设施设备和指导人员,需要观摩的要有参观路线,需要体验感受的要有具体内容,需要动手操作的要有操作方案。

  2.内容设置:设计结合科技馆、博物馆、高校、科研机构、企业和园区的具体工作和生产任务,根据中小学科普教育要求的具体教育内容,形成按步实施的完整活动方案,并明确适合的年级。

  3.活动形式:设计与内容设置相应的具体活动形式,讲解知识时相配套的形式,体验感受时营造的环境,动手操作时采取的方式。突出学生问问题、讨论和谈感受的环节。

  4.时间安排:明确科技馆、博物馆、高校、科研机构、企业和园区根据工作和生产特点及安排,提供中小学开展社会实践的具体时间,以及如何接受有需求学校的具体办法。

  5.服务质量:提出对利用科技馆、博物馆、科研机构、企业和园区资源达到教育效果的预期目标,明确参与指导实践活动的企业或机构人员的知识、能力和行为规范要求,以及接受指导、辅导、保护中小学生适当培训的要求。明确活动整个过程的细节服务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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