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开展主要农作物农机农艺技术融合示范区建设的通知
(农办机[2011]39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农机管理局(办公室),新疆生产建设兵团、黑龙江省农垦总局农机局:
为贯彻落实《
国务院关于促进农业机械化和农机工业又好又快发展的意见》,加强农机农艺融合,促进农机农艺协调发展,实现粮棉油糖等大宗农作物生产机械化水平明显提高,根据《农业部关于加强农机农艺融合加快推进薄弱环节机械化发展的意见》,决定在全国开展主要农作物农机农艺技术融合示范区建设活动。
一、目的意义
当前,我国正处在从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转变的关键时期,农机化发展进入加快发展、结构改善、质量提升、领域拓宽的重要阶段。实现农机农艺技术融合,相互适应,相互促进,是加快推进农业机械化,建设现代农业的内在要求和必然选择。建设示范区,开展先进生物与工程技术集成应用示范,形成农机农艺相互适应的农业生产技术体系,对促进薄弱环节机械化的突破,引导主要农作物生产向机械化、轻简化、集成化、标准化、规模化方向迈进,实现高产、高效,全面提升农业机械化技术水平,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二、建设内容
建立农机农艺融合示范基地,集成和融合品种、栽培和机械化技术,开展机械化、轻简化、集成化、标准化、规模化生产试验示范,探索全程机械化的合理生产模式,形成标准化作业农艺技术和操作规范,示范带动区域农业生产方式转变和机械化水平提高。
(一)选择优良品种。采用适宜本地区的优良品种,生育期适当,品性农艺性状基本满足机械化作业需求。
(二)确定基本栽培技术。在保证播种密度的前提下,科学选定种植行距,逐步形成统一的适宜机械化作业、标准化生产的栽培模式。
(三)开展试验示范。引进和集成耕作、种植、植保、施肥、灌溉、收获新技术新装备,加大推广力度,加快推进薄弱环节机械化发展。
(四)优化机器系统。通过试验示范,进一步完善从种到收全过程机械化作业的工艺要求和机器系统配置,为优化农机具性能和结构提供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