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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部关于同意欧洲施特劳斯圆舞曲交响乐团到天津市演出的批复

文化部关于同意欧洲施特劳斯圆舞曲交响乐团到天津市演出的批复
(文市函〔2011〕720号)


天津市文化广播影视局:
  你局津文广外[2011]34号请示收悉。
  经研究,同意天津华乐文化艺术发展有限公司邀请欧洲施特劳斯圆舞曲交响乐团一行60人,于2011年12月23日至2012年1月6日到天津市演出。
  请严格按照《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组织演出,并依法纳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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