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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旅游局办公室关于举办第七届海峡旅游博览会的通知

国家旅游局办公室关于举办第七届海峡旅游博览会的通知
(旅办发〔2011〕76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旅游局(委):

  由国家旅游局、福建省人民政府联合主办,两岸四地业界共同协办的第七届海峡旅游博览会定于2011年9月6日至11日在福建省厦门市举行。举办海峡旅游博览会,旨在进一步深化海峡两岸旅游交流合作,积极培育“海峡旅游”品牌,为两岸四地旅游业搭建优势互补、资源互享、信息互通、市场互动的特色平台,加快推进环海峡旅游圈的构建,推动两岸四地旅游共同繁荣发展。

  第七届海峡旅游博览会将在新形势下,以“海峡旅游,合作共赢”为主题,与第十五届中国国际投资贸易洽谈会整体联办、独立招商招展。主要活动内容包括旅游精品会展(旅游资源展示、旅游产品展销等)、旅游项目投资、参展单位旅游推介会、海峡旅游“1+1”(旅行商对接)洽谈会以及金门、马祖、澎湖、福建及周边省市旅游精品线路考察活动等。届时,将有五万多名客商莅临投洽会和旅博会,其中,台港澳地区和东南亚、日韩、欧美、俄罗斯等国家客商将超过一万人,海峡旅游博览会邀请嘉宾及参展商达一千五百多人。

  为切实做好第七届旅博会相关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主动参与

  为切实把第七届海峡旅游博览会办得更加务实、更有成效,各地要高度重视、主动介入、积极组织、踊跃参会。鉴于旅博会具有旅游会展、旅游项目招商投资等功能,建议由各省、市(区)旅游局的市场促销部门为主负责、规财投资部门配合,并于7月31日前向组委会秘书处报送参展团组、联络人员和联系方式(组委会秘书处设在福建省旅游局);所需的有关文件资料向组委会秘书处索取。

  二、主动招展,积极参展,扩大宣传

  今年展馆面积8000平方米,展台400个,请各地组织有意愿、有实力、有特色的旅游企业积极参展,于7月31日前向组委会秘书处展务部认购展位。今年海峡旅游博览会展馆总体形象和综合服务区的设计、布展工作由组委会秘书处负责,请各地精心策划设计本地区的展区(展位),充分体现地方特色、风格与品位。

  三、抓住机遇,选好项目,招商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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