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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文物局关于北京建工建筑设计研究院变更文物保护工程勘察设计资质证书内容的批复
国家文物局关于北京建工建筑设计研究院变更文物保护工程勘察设计资质证书内容的批复
(办保函〔2011〕348号)
北京市文物局:
你局《关于北京建工建筑设计研究院变更文物保护工程勘察设计资质证书注册资金的请示》(京文物〔2011〕482号)收悉。经研究,我局同意北京建工建筑设计研究院勘察设计资质证书注册资金由“100万元”变更为“300.6万元”。请你局通知申请单位携带资质证书副本到我局办理相关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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