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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体育总局青少年体育司、教育部体育卫生艺术教育司关于举办2011年阳光体育全国青少年体育俱乐部比赛的通知

  四、报名、报到

  (一)报名

  各代表队按要求填写报名表(附件2),加盖青少年体育俱乐部和省(区、市)体育局公章后于6月30日前分别传真至以下单位,同时以电子邮件形式报送相关材料。

  国家体育总局青少年体育司发展指导处

  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体育馆路2号

  邮编:100763

  联系人:高扬

  电话/传真:(010)87182342

  邮箱:gy@sport.gov.cn

  福建省漳州市体育局竞训科

  地址:漳州市延安北路57号

  邮编:363000

  联系人:翁庆瑞

  电话/传真:(0596)2030301,13605080110

  邮箱:hyh076081@126.com

  相关比赛规程和报名表均可以从“体育管理在线”网站(www.sportmonline.cn)下载。

  (二)报到时间、地点和要求

  1.各参赛俱乐部于2011年7月17日到福建省漳州市龙海角美镇龙佳温泉山庄宾馆报到。

  山庄距离厦门和漳州26公里(324国道)。乘火车到达厦门火车站,大会接待处设在厦门火车站出口处,有定时班车统一送至赛区;乘飞机到厦门机场后,自乘机场班车到厦门火车站。

  联系人:陈伟

  电话/传真:(0596)6380760

  移动电话:13959638008

  2.报到时各代表队必须向大会提交参赛运动员健康证明(县级以上医务部门出具)、人身意外保险(投保金额不得低于人民币20万元)复印件和学生学籍证明。

  五、参赛费用

  各代表队往返交通费自理,活动期间食宿费由大会负责。超编人员费用自理,每人每天300元。

  委托购买返程车票、机票应在报名时一并书面告知。

  六、有关要求

  (一)各代表队报到时,请将省(自治区、直辖市、生产建设兵团)队旗(规格不限)交会务组,并准备100字解说词。

  (二)各代表队自备一个文艺节目,节目内容报会务组。

  (三)各代表队应统一服装,自备比赛服和运动鞋。

  七、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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