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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开展第21个全国“土地日”主题宣传周活动的通知


  (三)开展全国“土地日”主题纪念活动。6月25日当天,部和各地将围绕“土地与转变发展方式--促节约 守红线 惠民生”这一主题,举行主题纪念活动。

  五、有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要高度重视,精心策划,周密部署,统筹安排,结合实际制定具体宣传方案并组织实施,切实搞好第21个全国“土地日”主题宣传周活动。中国国土资源报社、大地出版社设计制作了全国“土地日”宣传特刊、宣传挂图、宣传折页和知识手册等,请各地在全国“土地日”宣传中充分利用好这些宣传品。

  (二)创新宣传方式。要探索开展创意新、形式活、时间长、影响大的主题宣传活动。要面向社会公众,根据各自条件,创新宣传手段,改进宣传方式,拓展宣传渠道,增强宣传工作的吸引力、感染力和影响力。通过举办知识竞赛、专题演讲,召开座谈会、研讨会,播发专题评论,制作影视作品,举行展览展示、文艺演出、巡回报告,印发宣传画、宣传手册,悬挂横幅、张贴标语等多种形式开展主题宣传活动。注重把宣传活动深入基层,贴近生活,以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使土地管理的法律法规让大家听得见、看得着、记得住。

  (三)形成宣传合力。要积极向当地党委宣传部门和政府汇报全国“土地日”主题宣传活动周工作,争取当地党委宣传部门和政府对全国“土地日”主题宣传活动周的重视和支持。同时还要与有关单位加强联系,争取一同参与宣传活动,以增强宣传力度。

  (四)加强媒体宣传。要主动争取和协调当地主要媒体刊发党委、政府领导署名文章,并组织刊发专版或专题报道。充分利用报刊、电视、广播、网络、手机等多种媒体渠道,广泛宣传报道,引导社会各界加深对国土资源工作的了解,发动全社会进一步关注、支持和参与土地的保护和合理利用。

  (五)认真搞好总结。全国“土地日”主题宣传活动结束后,各省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部有关单位要对“土地日”主题宣传活动周的实施情况、成效进行总结,对今后开展全国“土地日”主题宣传活动提出意见和建议。请于7月15日前将总结电子版、活动图片和影视资料(DVD光盘)报部办公厅。部将组织开展优秀组织奖和优秀项目奖的评选,并向全国通报。

  联系人:国土资源部新闻宣传处  吴 婷 程 瑶

  电 话:010-66558043, 66558044

  传 真:010-665580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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