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是地方协会相互间联系与合作进一步增强。我们高兴的看到,一些区域性相近的地方总会计师协会,如浙江与江苏、山西、陕西与河南、海南与山西、重庆等近年来相互间联系逐步增多,共同组织举办培训、论坛等活动愈来愈活跃,效果很好。这些年来由浙江省总会计师协会发起的年度地方协会联谊会每年都如期召开,对于我们地方协会增进了解、相互交流、取长补短、共同发展起到了很好的促进作用。
二、关于今后的工作
关于今后的工作,会议已经进行了安排与讨论,我想就如何做好今后的工作,提出一些意见和建议。
一是要将配合推动《
总会计师条例》(以下简称
《条例》)修订列入今后一个时期协会工作的重要议程。推动
《条例》修订,中总协历经了第三届、第四届两届理事会近十年的努力,通过不断组织专题调研和专题研讨、经由全国人大、全国政协的代表和委员前后计四次提出议案和提案,得到财政部、国资委等有关部门的重视,现已提上修订议程。
5月12日,财政部会计司致函我会:“为了发挥各社会团体参与会计改革的积极性,推动总会计师制度改革与完善,我们希望贵会利用自己的优势,开展对总会计师制度的研究,摸清总会计师现状并提出相关政策建议。研究过程中如形成研究成果,希望能及时提供我司,供进一步完善总会计师制度参考。”这是财政部对我会的信任与希望,我们一定要认真努力做好这方面工作。
我们应该认真努力做好的工作会议上已经做了安排,我想再强调指出的主要有:1、要积极配合财政部已经安排布置的,参与实地调研和问券调查,以了解我国总会计师行业现状,掌握
《条例》执行中存在的问题,为修订提供依据;2、要积极进行深入的理论研究,借鉴国外相关制度和做法,研究在经济日益全球化的环境下,总会计师的职能作用、角色定位等普遍性理论问题,组织举办好6月18日纪念建党90周年总会计师制度建设专题研讨活动,向财政部提供相关研究成果;3、要主动配合财政部门,根据调查结果和研究成果,在事关总会计师职能定位、任职资格、职责权限、资格认证等方面,积极提出
《条例》修订意见和建议;4、要按照财政部部署,适时组织召开专题研讨会,对
《条例》修订稿进行研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