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按食物中毒场所分类情况。
中毒场所
| 报告起数
| 中毒人数
| 死亡人数
|
集体食堂
| 7
| 380
| 0
|
家 庭
| 12
| 208
| 12
|
饮食服务单位
| 5
| 208
| 2
|
其他场所
| 8
| 517
| 4
|
合 计
| 32
| 1313
| 18
|
第四季度, 发生在家庭的食物中毒事件的报告起数和死亡人数最多,分别占总报告起数和死亡人数的37.5%和66.7%;发生在集体食堂的中毒人数最多,占总中毒人数的28.9%。
与2009年同期相比,发生在集体食堂的食物中毒事件的报告起数、中毒人数分别减少46.2%、37.2%,均无死亡;发生在家庭的食物中毒事件的报告起数、中毒人数和死亡人数分别减少33.3%、71.5%和29.4%;发生在饮食服务单位的食物中毒的报告起数和中毒人数分别减少44.4%和63.4%,死亡人数增加2人;发生在其它场所的食物中毒事件报告起数和中毒人数分别增加33.3%和112.8%,死亡人数增加3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