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相关度(relevance),即项目目标与落实APEC领导人和部长指示的关联度,项目是否符合APEC合作的优先领域。
2.预期效果(effectiveness),即项目结果对落实APEC领导人和部长指示有何帮助,项目的实施是否将采取最佳方法。
3.效率(efficiency),即项目的投入与产出比是否最优化,项目是否遵守了APEC预算管理有关原则。
4.影响力(impact),即项目将带来何种变化,对项目受益方产生怎样的影响,项目结果如何对外宣传,项目具有哪些近期和长远意义。
5.可持续性(sustainability),即项目结束后能否对该领域合作持续产生影响,项目如何与本领域合作重点相契合,是否规划了后续行动。
四、项目申请程序
(一)所有APEC经济体在向相关工作组提出项目申请时,须争取两个以上经济体作共提方。
(二)向能源工作组提交概念申请书。
(三)工作组将审核通过并排序后的项目申请报APEC秘书处。
(四)APEC秘书处按前述对项目审核、分类、打分,并上传致预算委员会网站。鉴于TILF账户由日方出资,日对TILF项目审批具有较大发言权。
五、几点注意事项
(一)注意提高项目申请的技巧和针对性,避免项目申请过于集中在某一个账户。鉴于APEC支持基金项目审批相对简单且新的捐款陆续到位,建议适当增加在此项下的项目申请。
(二)注意提高项目的排名以及与领导人峰会、部长会议和APEC当年主席国确定的优先领域的关联,提升项目的总体排序。如项目关乎我重大利益,可尽早与我司联系,争取将其写入领导人峰会或部长会议文件。
(三)严格按照《APEC项目申请指南》(Guide Book on APEC Projects)填写项目申请,遵守项目申请时限,确保项目申请内容清晰,表达正确,无重大语法和拼写错误。
(四)项目申请过程中注意与工作组牵头人和APEC秘书处项目主管官员保持沟通,并结合有关成员和秘书处的反馈意见,及时修改、调整项目申请。
(五)为加强我参与APEC各领域合作的总体协调,充分利用APEC项目基金,请各单位今后在向APEC申请项目前与我局充分沟通。我局将积极提供必要支持,协助进行项目初核,并帮助完善有关项目建议书,争取提高我所提项目的批准率。
(六)有关项目申请的具体信息,可登陆APEC网站(www.apec.org)查询《APEC项目指南》(Guide Book on APEC Projects),或与我局负责同志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