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5)提高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行动实效,重点查处侵犯涉外商标和驰名商标的违法行为,切实扼制恶意商标抢注行为,严厉查处违法印制商标标识及仿冒知名商品包装装潢的行为。
(36)推进和落实打击生产领域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产品专项行动各项工作,集中整治一批重点地区,并积极探索建立打击假冒保护知识产权的长效工作机制,大力推进“12365”举报处置指挥系统建设,继续深入推进“打击假冒,保护名优”工作。
(37)组织“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行动”重点地区查缴盗版出版物集中销毁活动,对重点案件进行挂牌督办,限时办结。
(38)组织开展打击制售假劣林木种苗和保护植物新品种权专项行动,严厉打击制售假劣林木种苗、依法查处无证无签生产经营林木种苗、新品种侵权和假冒等违法行为,依法保护育种者权益。
(39)组织落实《知识产权系统执法专项行动方案》,坚决打击反复、群体、恶意侵权及假冒专利行为,加大接受知识产权举报投诉力度,推进知识产权维权援助中心建设,强化展会知识产权保护,加强部门间区域间执法协作,推动行政执法与司法保护协调配合,切实做好执法检查与督导工作。
(40)依法积极配合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行动,加大知识产权刑事司法保护力度,依法严厉制裁侵犯知识产权犯罪行为,充分发挥惩罚和震慑犯罪功能。
(41)积极参与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伪劣商品专项行动,依法严厉打击侵犯知识产权的犯罪,及时予以批捕和起诉,对重大、有影响的案件加强督办。
2.加强日常执法
(42)组织编写办理侵犯知识产权犯罪案件指导手册,帮助一线执法人员正确理解和适用相关法律,规范受案、办案工作。
(43)加强DNA等执法鉴定技术研究,制定主要作物的DNA指纹图谱鉴定规程,支持建立有资质的品种鉴定机构,完善品种权执法鉴定体系。
(44)积极开展计算机预装盗版软件的市场治理,集中加强对计算机生产企业的源头治理,加大对软件等重点产品的市场监管力度。
(45)推动建立版权争议调解机制,基本形成司法和行政有机衔接的版权争议民事调解机制。
(46)组织制定发布《2011年中国保护知识产权行动计划》。
(47)推进知识产权维权援助中心建设,深入开展“5?26”执法推进工程和全国专利保护重点联系基地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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