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工方式、制成材料与颜色、结构等】
根据产品具体情况填写,须与注册证、申请注册所提交的相关资料一致。至少应注明以下内容:
1.“加工方式”,注明采用何种工艺加工产品,诸如车削、浇铸等。
2.“制成材料”,注明所有组成成分,包括紫外吸收剂、颜色添加剂等。
3.“包装”,注明直接包装材料的化学名称及包装方式。
4.左右眼镜片颜色。
5.“示意图”可以标注字母,须与其后的参数相对应。
6.“各项参数”不能超出注册证核准的范围。至少应注明以下内容:
总直径
光学区直径
反转弧宽度
适配弧宽度
基弧半径
反转弧半径
适配弧半径
湿润角
中心厚度
后顶焦度
偏心率系数
可见光透过率
折射率
透氧系数
密度
硬度
含水量
【包装内部件】
根据产品具体情况填写,须与申请注册时所提交的检测报告所对应的产品包装及组成一致。
【护理用品】
注明与该产品配套使用的各种清洗、消毒、冲洗与保存用护理液(已经获准上市的产品)。
【配戴注意事项】
注明必要的注意事项,如以下内容:
1.验配后,三联单由配戴者、验配单位和经营单位各收存一联。三联单上的内容包括:配戴人姓名、性别、年龄、验配日期、验配单位、验配人、产品名称、型号规格、编号、识别标志、生产企业、经营单位、注册证号、各方责任、验配及配戴人签字等。该单据建议长期保存。
2.不要用力捏镜片,以免损坏镜片。
3.塑形镜的验配使用方法与其他硬性角膜接触镜不同。即使是新品,也应严格依照规定的程序和要求清洁、冲洗、消毒、储存和配戴镜片,各步骤间不能相互替代。
4.必须用专用的护理液护理镜片,禁止使用任何其他液体(如自来水、冷开水、蒸馏水、生理盐水或软性镜片护理液等)护理镜片,否则可能导致眼睛发炎,并影响镜片的使用寿命;禁用洗涤液、肥皂等其他代用品清洁镜片。禁用酒精等其他代用品消毒镜片。
5.戴镜期间如需使用滴眼液,须由眼科专业人员指定并接受专门指导。
6.戴上镜片后须体会是否清晰、舒适,如有严重的异物感、刺激感、瘙痒感、烧灼感和视物模糊等症状则应及时摘下镜片寻找原因,更换或清洗镜片以后再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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