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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运输部关于印发公路水路交通运输信息化“十二五”发展规划的通知

  ——基本建成部省两级公路水路建设和运输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形成政府监管、企业自律、社会监督的信用管理和服务体系。
  ——建设部省两级交通运输经济运行监测预警与决策分析系统,实现对交通基础设施和运输市场的运行状态、发展态势等的综合分析,基本形成以数据挖掘分析为重要支撑的交通运输决策支持体系。
  4. 创新信息化管理机制,交通运输信息化发展保障环境基本适应信息化发展的要求。
  ——基本建立与行业发展相适应的交通运输信息化标准体系,完成标准框架体系中基础性、通用性标准和专用标准的制(修)订工作。
  ——按照国家有关要求,实现交通运输行业信息系统的分级保护和等级保护,形成较完善的信息安全保障体系。
  ——进一步完善交通信息化建设与运营保障体系,在信息化运行管理机制方面务求取得新的突破,增强交通运输信息化可持续发展能力。

四、建设重点

  (一)实施交通运输行业信息化重大工程。
  由交通运输部统一组织开展公路水路安全畅通与应急处置系统、公路水路交通出行信息服务系统、公路水路建设与运输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交通运输经济运行监测预警与决策分析系统等四项重大工程建设,促进跨地区、跨部门间的信息资源共享和业务协同,形成发展合力。
  1.公路水路安全畅通与应急处置系统建设工程
  ——积极引导建设、推广跨省市高速公路联网收费系统和区域联网不停车收费系统,有效缓解收费站拥堵、提高通行效率,促进节能减排、节约用地。
  ——建设互联互通、协同高效的部省两级路网管理平台,完善对国省干线公路重要路段、特大桥梁、长大隧道等重点监控目标运行状态、气象条件等的监测、监控,强化预测预警及评估,加强路面、桥梁管理系统的普及应用,实现养护、收费、路政、治超、交通情况调查等管理系统的联网应用,统筹安排养护计划,及时发布路况、气象、交通管制和疏导分流信息,为路网区域协调管理、保通抢通和出行服务提供支撑。
  ——完善船舶交通管理、航道管理、港口安全管理信息系统,健全沿海港口重点水域及内河高等级航道的船舶交通、通航环境、航道变迁、港航设施、水域污染、水文气象等状态的实时监测和安全预警体系,整合现有各种交通动态监控资源,合理调度船舶安全通过风险水域,防止航道阻塞,及时发布航行通(警)告、航道通告(通电)等信息,避免船舶交通事故发生,并为水上人命救助、通航水域清障、船舶污染防治、船舶消防等应急抢险提供信息支撑。
  ——建立健全重点营运车辆和船舶的监测监控系统,重点跟踪监测“两客一危”车辆、重点营运货车和“四客一危”船舶的安全技术状态和运行状况;建立公路水路危险品运输全程联网监管系统,加强源头管理,强化过程控制,打击非法营运,实现跨区域、跨部门信息共享和联防联控。
  ——建设多网联动的部省两级公路水路安全监管与应急处置平台,实现信息接报、监测预警、风险评估、辅助决策、信息发布、资源管理、异地会商、统计分析等功能,满足“监管到位、协调联动、上下贯通、左右衔接、响应迅速、处置有效”的要求,加强行业内外安全监管与应急处置信息的交换共享,实现应急资源动态管理和科学调度,确保重点物资和抢险物资紧急运输,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2.公路水路交通出行信息服务系统建设工程
  ——深化完善省域公路交通出行信息服务系统,积极推动跨区域交通出行信息的交换共享。依托路网监测监控系统的完善,强化路况、养护施工、交通管制、气象等实时信息服务,并在完善网站、服务热线、交通广播、短信平台等服务方式的基础上,充分利用路上固定和移动式可变情报板、服务区显示终端、车载终端等服务手段,为公路出行者提供覆盖高速公路和国省干线普通公路的出行信息服务。引导开展省域、跨省域客运售票联网和电子客票系统建设,以网上购票和电话购票等多种形式,方便出行者购票,并为长途客运乘客提供相关信息服务。引导建设机动车维修救援信息服务网络,为驾车出行者提供救援信息服务。
  ——建设内河航运综合信息服务系统,依托海事、航道和运政管理信息系统建设和完善,强化航道状况、水位水深、水上水下施工、交通管制、水文气象等信息服务,并利用网站、呼叫中心、航行广播、短信平台等多种服务方式在内河干线和重要水网地区为通航船舶提供航行信息服务。进一步完善水路客运出行信息服务系统建设,在重点水域引导开展客运售票联网和电子客票系统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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