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华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机动车商业保险附加自燃损失险费率的批复
(保监产险〔2011〕490号)
华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上报机动车商业保险附加自燃损失险费率审批的申请》(华保字〔2011〕24号)及其补正材料收悉。经审核,同意你公司使用经修订的机动车商业保险附加自燃损失险费率,有关保险条款费率的其他未尽事宜,适用保监产险〔2009〕955号文件的规定。我会此前批准你公司使用的机动车商业保险附加自燃损失险费率同时废止。
此复
附件:华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机动车商业保险附加自燃损失险费率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
二○一一年四月十四日
华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机动车商业保险附加自燃损失险费率
条款名称
| 费率
|
附加自燃损失险条款*
| 车龄(年)
|
<2
| [2,4)
| [4,6)
| ≥6
|
0.12%
| 0.20%
| 0.24%
| 0.2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