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开展专题宣传。组织有突出贡献的优秀技能人才进行专场报告会;邀请获得政府特殊津贴的高技能人才进行专题讲演;举办技工院校或技能人才培养成果展览会等,在全社会营造技能就业,技能成才的良好氛围。
(四)开展现场宣传。组织举办校园开放日活动,组织生源集中的中学教师、校长和初高中学生实地参观学校;深入到生源集中的中学、农村乡镇召开家长和学生座谈会;各技工院校要制作本校宣传册、各省(区、市)要编写本省(区、市)技工学校名录宣传册,并在城镇和农村广泛散发,指导学生报考技工院校等。
(五)开展校企对接宣传。组织部分技工院校与当地知名企业进行校企对接专项活动宣传,开展现场签约,推进深层校企合作。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对宣传周工作的领导,主要领导亲自挂帅,请当地有关部门参加,成立宣传周活动工作领导小组,明确责任分工,并给予专门经费和人员支持。要精心组织、周密部署,确保高质量完成宣传周的组织实施工作。
(二)制定实施方案。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和各技工院校要针对今年生源变化特点,结合本地、本校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认真组织,周密安排,确保宣传活动既轰轰烈烈地开展,又能收到扎扎实实的成效。各省(区、市)要结合本通知精神和本地区实际情况,制定宣传提纲和具体工作方案,并于4月22日前报我部职业能力建设司。
(三)突出宣传重点。各地要参考本通知所附宣传口号,结合地区实际情况,重点宣传国家和本地区享受政府特殊津贴的高技能人才典型、技能人才队伍建设成就、技工院校办学特色和就业情况等,提高全社会对技能人才的认可程度。要特别加强对农村地区和劳动力输出量较大地区的宣传,引导更多农村青年读技校、学技能。
各地要及时总结活动成果和经验,并于5月17日前将活动总结报我部职业能力建设司。
联系人:田 丰
电 话:010-84208452
传 真:010-84207450
邮 箱:tianfeng@mohrss.gov.cn
附件:全国技能人才队伍建设暨技工院校招生宣传口号
二〇一一年四月七日
附件
全国技能人才队伍建设暨技工院校招生宣传口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