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国家体育总局关于授予李洋等113人国际级运动健将称号的通知

国家体育总局关于授予李洋等113人国际级运动健将称号的通知
(体竞字[2011]50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体育局,总参军训和兵种部体育训练局、总政宣传部文化体育局,各行业体协,有关体育院校,各运动项目管理中心:

  根据《运动员技术等级管理办法》的规定,按照《运动员技术等级标准》,经审核,现授予射击、射箭、自行车、击剑、现代五项、帆船、赛艇、皮划艇、举重、拳击、田径、游泳、技巧、曲棍球、棒球、足球、乒乓球、羽毛球、围棋、武术、登山、轮滑等22个项目,李洋等113人国际级运动健将称号,名单如下:

  一、射击(10人)

  北 京:李 洋

  吉 林:王冰莹(女)

  江 苏:杨 曾(女)、高霆捷

  山 东:于小凯

  湖 南:杨 唤(女)

  重 庆:王 涛

  贵 州:李亚军

  陕 西:武柳希(女)

  宁 夏:张 彬

  二、射箭(1人)

  福 建:戴小祥

  三、自行车(6人)

  北 京:张 强

  吉 林:宫金杰

  黑龙江:林俊红(女)

  上 海:薛赛飞、王 炯

  山 东:成昌松

  四、击剑(2人)

  安 徽:李 华、王 森

  五、现代五项(1人)

  解放军:吴严严(女)

  六、帆船(2人)

  辽 宁:王爱忱

  福 建:陈秋斌(女)

  七、赛艇(21人)

  上 海:张 焕(女)、张正平(女)

  江 苏:薛 丰

  浙 江:张佳莹(女)、丁延洁(女)、王铁鑫、吴 林、


第 [1] [2] 页 共[3]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