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科技计划一经批准下达,必须按规定的各项指标和进度执行。如遇特殊情况需增加,修改或撤销项目时,必须办理审批手续。
5.科研费分为专项科研费及一般科研费:列入国家科研计划的项目,由国家科委拨付科研补助费,属于专项科研补助费,必须专款专用;列入国家商检局及各省、市、自治区商检局科研计划的项目,由各局编报计划列入经费支出,由国家局批复,执行,属一般科研费。对于科研费的管理,由财务部门分别按专用基金和经费支出进行管理。
6.对科技计划实施情况,各局要加强督促检查,每年七月十五日以前将项目进展情况上报一次,每年十二月十五日以前必须将全年度科研项目完成情况按(表二)填写上报。
7.科研项目结束后,按科研经费管理规定,及时做出经费决算,年终统一按项目填报经费年度决算表(表三)。
8.科研项目达到鉴定要求后,按规定进行鉴定,鉴定结果要及时上报。
五、 科研的保密,按《科学技术保密条例》规定办理。
六、 本办法有未尽事宜,在执行过程中补充、修改、完善。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类 别_______
一 九 年
重点科学技术项目计划任务书
〔项 目 名 称〕
负责单位______________(盖章)
起止年限______________
年 月 日
目的义和国内外概况:
主要研究、试验内容和技术关键:
准备工作情况和采取的主要措施:
地点、试验规模和进度安排:
经费概算:(包括总额和年度需要数)
主要设备和仪器:(名称、规格、型号、数量)
承担单位和主要协作单位及分工:
主管部门审查意见:
填 写 说 明
为加强科学技术计划管理,凡承担国家、部的重点科学技术项目(主要新产品试验、科学技术中间试验、重要科学研究项目),都须填报计划任务书。
计划任务书由承担任务的主要负责单位和三结合领导小组填写经主管部门审查后,一式三份上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