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商检局科技计划管理办法
1983年3月21日(83)国检技字第110号
一、 开展商品检验技术的科学研究,学习应用国内外先进的检查技术,对于商检技术现代化,完成进出口商品检验任务具有重要的意义。必须紧密结合商检实际,认真地做好科研计划的制订、落实、总结和奖励等各个环节的工作。
二、 列入科研和技术革新计划的项目应是:
1.检验方法和手段的重大技术改进;
2.检验技术上带有突破性的,填补检验空白的;
3.学习、应用国内外先进检验技术(仪器购置验收测试不包括在内);
4.先进的检验方法标准的制、修订;
5.实现商品检验技术现代化的探索性课题。
三、 计划编制程序
1.各地商检局、研究所需列入下年度科技计划的项目(包括结转项目)按附表一于每年十一月底前上报。
各局拟列入国家商检局计划的新项目要同时提出国内外有关情况调查报告。中间试验项目必须经过科研成果的技术鉴定,认为需要进行中间试验的才能列题。
2.国家商检局根据各局、所建议列入的科研项目经研究,综合平衡后于每年十二月份召开科技计划座谈会,或以其它形式具体安排商定下年度科技计划初稿(按表一)。
3.新上项目必须按计划任务书(附后)的内容、格式要求填报,一式三份。任务书必须经过各局和研究所专业技术人员讨论审查,或经技术委员会审查后上报。
计划任务书经审定批复后组织实施。
4.年度科研计划经批准后于十二月或次年一月下达,每年下达一次,必要时可下达补充计划。各局、研究所接到下达的科研计划后,应做出全面的切合实际的安排,并组织实施。
四、 课题计划管理
1.重点课题要组织研试小组,指定负责人。开题前课题组对课题内容,进度安排等进行充分酝酿讨论和必要的文献资料调研工作。
2.各局承担研究课题单位,对每个课题都必须建立技术档案,积累资料,直至任务完成为止。技术档案资料,包括观测结果、分析讨论和实验原始记录,科研报告等等。原始记录,资料用纸等要规格化。课题完成后要做好技术资料归档工作。
3.科学实验必须坚持严格、严肃、严密的三严作风。决不能允许弄虚作假、马虎从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