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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经委、对外经济贸易部关于进一步办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的报告

  必须明确指出,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是按照我国需要建立、有我国股份参加、受我国法律管辖、服从我国政府指导、实行共同经营的企业;它具有国家资本主义的性质,是我国多种经济形式中的一种;合营期满后,外商股份退出,企业将全部为我国所有。因此,只要我们的政策措施得当,发展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只会促进我国国民经济的发展,而不会打击民族工业。那些把合营企业视同外国企业,力图加以限制和排斥的做法是不对的。只有在这方面取得共同认识,合营企业的发展才会有一个良好的基础。(二)关于在同国外投资者的合作中如何贯彻平等互利原则的问题。
  举办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必须坚持平等互利的原则。首要的是必须对我国经济技术发展有利,在合作条件上我方的利益不应当受到损害,这是必须做到的。但是,要把外资吸引进来,为我所用,也必须使外商有利可图,保证他们取得正当的利益。资本的本性是追逐利润,如果无利可图,或者低于国际平均利润率,它就不会来。
  外商同我们谈判合营,最关心的一个是销售市场,一个是投资利润率。许多项目谈不成或者长期定不下来,就是因为在这些方面达不到他们的要求。外商普遍反映,我国现行的一些政策不够优惠:一是国内市场控制过严,有一些国内很需要甚至大量进口的产品,也不加区别地要求合营企业的产品全部外销或者自求外汇收支平衡。二是现行所得税减免期短,对外资缺乏吸引力。三是原材料供应价格高于国内企业。四是土地使用费也掌握偏高。上海联合毛纺织公司的土地使用费定为每平方米每年十五美元,六年收的土地使用费即相当于外商投资总额。 当然,这些反映,是出自资本家赚取利润的欲望,有它的片面性。但是,我们目前的一些经济政策缺乏吸引力,外国投资不踊跃,这个事实也不能不看到。为了把更多外资吸引进来,必须进一步适当放宽政策。特别是对于一些国家急需的可以取得现代新技术的重要合营项目,要给予较多的优惠,必要时还可以让出一部分国内市场。不如此,难以打开局面。在当前,我们应该充分利用资本主义世界经济危机的有利机会,抓紧办成办好一批合营企业,吸引较多的外资和一大批先进技术进来,而不要坐失良机。
  有些同志担心,这样做,会不会使我们吃亏。对此必须从大局着眼,算大帐,看得更远些。我们举办合营企业,是要借助国外资金和技术,加速我国的四化建设,正象列宁所讲的,不给资本家一定的“贡税”,是办不到的。即使吃一些小亏,只要及时总结经验,也是容易解决的。对一些从全局看、长远看对国家四化大有好处的事情,就应该有胆有识地去干。实际上从合营企业得益最多的还是我们:按照现行政策,除了计入成本的土地使用费、工资差额以及工商税、关税等为国家所得外,按双方投资各占一半来算,合营企业利润的百分之七十是通过缴纳所得税、利润汇出税、中方股份分红、企业提留基金等形式留在国内,被外商拿走的不会超过百分之三十。另外,合资经营企业是共负盈亏的,经营得不好,外商就要亏本,经营得好,所得利润就高一些。经营得好的企业,外商取得的利润多一些,我们所得会更多,这种情况也不能认为我们吃了亏。(三)关于保证合资经营企业的正常经营条件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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