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发行债券的批复
(证监许可〔2010〕1866号)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你公司报送的《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定向发行债券的申请报告》(国泰君安司发〔2009〕434号)及相关文件收悉。根据《
公司法》、《
证券法》和《
证券公司债券管理暂行办法》(证监会令第15号)等有关规定,经审核,现批复如下:
一、核准你公司发行面值总额不超过50亿元公司债券,期限6年。
二、本次公司债券分为两个品种,其中,面值不超过30亿元登记托管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发行完毕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固定收益证券综合电子平台挂牌转让;面值不超过20亿元登记托管在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发行完毕在银行间市场交易转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