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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运输部基本建设质量监督总站关于组织2011年公路水运工程监理工程师过渡考试的通知

  六、考试合格证
  报考者相应科目全部达到监理工程师或专业监理工程师考试合格标准的,颁发监理工程师或专业监理工程师考试合格证。合格证与监理工程师或专业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等效。
  报考者单科成绩达到合格分数线,但尚未达到监理工程师和专业监理工程师考试合格标准的,其相应科目的成绩予以记录。
  七、考试组织
  (一)加强考试组织领导。部制定《2011年公路水运工程监理工程师过渡考试实施方案》和《公路水运工程监理工程师过渡考试考务手册》(另发),请各考区严格遵照执行,并加强组织领导,完善相关制度,落实考试各项具体工作,明确责任、落实到人。
  (二)发布考区考试公告。各考区应于2011年5月15日前通过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网站发布本考区考试公告。公告内容应包括:各科目考试时间、报考条件、报名时间、报名受理单位和地址及电话、考场所在城市、考生需要周知的其他事宜。
  (三)加强考生资格审核。各考区要建立考生资格审核人员责任制,严格审查考生报名资料。审核结束后,应在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或省级质监机构网站公示审核通过的考生名单,公示时间不少于10天。对经查实存在报名资料或证件弄虚作假的考生,取消其报名资格并在省内通报;情节严重的,应通报考生所在的单位,并将有关行为纳入监理信用评价。相关通报应同时报送部质监总站。
  (四)加强考场纪律工作。各考区要加强考场标准化建设,按照实施方案和考务手册要求规范考场设置、配备反作弊设备等;加大对监考人员的培训力度,实行监考人员责任制,严查考生作弊行为。对作弊考生,要严格按照考试管理规定及时处理并予以省内通报。相关通报应同时报送部质监总站。
  (五)加强考试保密工作。各考区要严格按照考务手册相关保密规定,责任落实到人,确保试卷交接、保管、流转、封装等环节的安全。
  八、联系方式
  请各考区尽快确定考试工作联系人、联系方式(电话、传真、手机、电子邮箱),并以电话或传真方式告知部基本建设质量监督总站。
  部基本建设质量监督总站联系方式:
  电话:010-65293792,65292703(公路处);010-65292701(水运处)
  传真:010-65292776
  中国交通建设监理协会联系方式:
  电话:010-85113181(业务部)
  传真:010-64906533
  电子信箱:JLXHYWB@163.com

  附件1:2011年公路水运工程监理工程师过渡考试主要节点时间表
  附件2:2011年公路水运工程监理工程师过渡考试新增参考书目

  附件1:
  2011年公路水运工程监理工程师过渡考试主要节点时间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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