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努力形成关心和尊重农民工的社会氛围。注重对农民工的人文关怀,用先进文化凝聚人心、鼓舞斗志、激发创造。在奥运会、“五一”劳动节、工会十五大等重大活动期间,组织工会和社会新闻媒体,加大对全国劳模、“五一”劳动奖章获得者中农民工的表彰力度,重点宣传一批农民工先进人物和典型事迹,宣传农民工对经济社会发展所做的贡献,加大对农民工劳模的宣传力度,提高农民工的社会地位。加强涉及农民工权益的舆论监督,促进用人单位善待农民工,在全社会大力营造尊重关爱农民工的良好氛围。(宣传教育部、经济技术部分别负责)
6、深化农民工培训工作。以市场需求为导向,以煤矿、非煤矿山、危化品、烟花爆竹、建筑施工等高危行业为重点,搞好农民工就业技能、文化素质、安全卫生等培训。继续办好31所农民工业余学校。与建设部、中央文明办等部委共同推进建筑工地创建农民工业余学校,全年培训400万农民工,并联合召开“全国建筑工地创建农民工业余学校经验交流会”。(宣传教育部、经济技术部、劳动保护部、海员建设工会、能源化学工会、机冶建材工会分别负责)
7、积极推动政府和企业建立包括广大农民工在内的普惠制教育培训制度。监督企业按照有关规定提取包括农民工在内的职工教育经费,推动企业建立全员培训制度。协助和监督用人单位,依法对农民工特别是从事高危作业和特种作业的农民工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通过举办技术练兵、技能比武等活动,促进农民工职业技术技能的提高。(宣传教育部、经济技术部、各全国产业工会分别负责)
8、积极参与农民工公共培训网络平台建设。主动为网络平台提供农民工培训资料,普及工会知识,宣传工会为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所开展的工作和取得的成效,提高农民工对工会的认知度,扩大工会在社会上的影响力。(农民工维权工作办公室牵头,各有关部门、产业工会参加)
三、服务职工要有新载体
9、积极开展农民工就业服务。以实施《
就业促进法》为契机,推动落实和完善农民工就业政策,改善农民工就业环境,建立健全城乡一体的就业体制和统一的劳动力市场,逐步形成城乡劳动者平等就业的格局。为农民工开展政策咨询、就业信息、就业指导和职业介绍服务,帮助农民工拓宽就业渠道。继续会同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全国工商联举办第四届民营企业劳动用工招聘会。(保障工作部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