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全国总工会2008年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工作要点
(2008年3月4日 总工发[2008]10号)
根据党的十七大精神和国务院农民工工作联席会议的工作部署,2008年工会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工作的总体要求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落实胡锦涛总书记关于工会要做好农民工维权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贯彻“组织起来、切实维权”的工会工作方针,以实施《
劳动合同法》、《
就业促进法》、《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为契机,以发展和谐劳动关系为主线,以加强工会组织建设为基础,以推动解决农民工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为着力点,继续大力为农民工办好事、做实事、解难事,深入推进农民工维权十项工作机制建设,努力推动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工作取得新进展。
一、建会入会要有新进展
1、把依法组织农民工加入工会作为工会组建工作的重点。加强源头入会机制建设,积极推进村级工会建设,加强乡镇(街道)工会工作,以餐饮服务、建筑矿山、加工制造、纺织服装等农民工集中行业和企业为重点,强化用工单位发展农民工会员的责任,出台劳务派遣工加入工会的规定,确保2008年全国新增农民工会员1000万人以上、农民工会员总数达到7000万人以上目标的实现。(基层组织建设部负责)
2、创新农民工入会机制和工会组织形式。各地工会要在劳务市场开设农民工入会窗口,简化农民工入会手续,方便农民工加入工会。积极推行工程项目工会、社区工会、区域性行业性基层工会联合会等组织形式,扩大工会对农民工的覆盖。(基层组织建设部负责)
3、加强农民工会员会籍管理。健全完善农民工“一次入会,持证接转,全国通用,进出登记”制度,方便农民工入会和会员组织关系接转,保证农民工会员“流动不流失,离乡不离会”。(基层组织建设部负责)
二、宣传培训要有新成效
4、深入宣传党的十七大精神和有关法律法规及政策。要针对农民工的特点,深入宣传党的十七大精神,大力开展“迎奥运、讲文明、树新风”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积极开展《
劳动合同法》、《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等法律法规的宣传,普及法律知识,提高农民工的阶级觉悟和维权意识,进一步叫响“农民工有困难找工会”的口号,增强工会组织的吸引力、凝聚力和影响力。(宣传教育部、法律工作部分别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