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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全国总工会关于表彰全国工会帮扶工作先进集体、先进个人的决定

中华全国总工会关于表彰全国工会帮扶工作先进集体、先进个人的决定
(2008年3月28日 总工发[2008]13号)


  自1992年全国总工会发起开展送温暖活动以来,在各级党委政府的重视和支持下,在各级工会干部的共同努力下,工会帮扶工作取得了显著成绩。特别是2002年以来,各级工会创办了困难职工帮扶中心,努力创新帮扶载体,拓展帮扶内容,完善帮扶机制,增强帮扶实力。工会帮扶工作的发展,对于保障和改善民生、维护职工合法权益,保持职工队伍和社会的稳定,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产生了十分重要的作用。2007年12月31日,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胡锦涛同志视察天津市困难职工帮扶中心指出, 工会成立困难职工帮扶中心是一个创举。为认真贯彻落实胡锦涛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总结经验、树立典型、表彰先进,推动工会帮扶工作的创新发展,中华全国总工会决定:授予杨丽、刘凤山同志“全国工会帮扶工作突出贡献者”荣誉称号,授予赵凤清等8位同志“全国工会帮扶工作标兵”荣誉称号;授予天津市困难职工帮扶中心等11家单位“全国工会模范帮扶中心”荣誉称号;授予付宝兰等88人“全国工会帮扶工作先进个人”荣誉称号;授予北京顺义区总工会困难职工帮扶中心等99家单位“全国工会帮扶中心工作先进集体”荣誉称号。

  中华全国总工会希望受到表彰的全国工会帮扶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发扬成绩,再接再厉,在工会帮扶工作中取得新的更大的成绩。各级工会组织要以受表彰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为榜样,在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领导下,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定不移地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工会发展道路,奋发有为、开拓进取,拓展帮扶范围,完善帮扶方式,提高帮扶水平,努力把帮扶中心建设成为充满爱心、充满阳光的困难职工之家。

  附件:
  1、全国工会帮扶工作突出贡献者名单

  2、全国工会帮扶工作标兵名单

  3、全国工会模范帮扶中心名单

  4、全国工会帮扶工作先进个人名单

  5、全国工会帮扶中心工作先进集体名单

  附件1
  全国工会帮扶工作突出贡献者名单(2名)

  杨 丽(女)昆明市总工会主席

  刘凤山  天津市总工会副主席、困难职工帮扶中心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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