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全国总工会办公厅关于印发《关于“全国职工节能减排活动月”有关活动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总工办发[2008]9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总工会,各全国产业工会,中共中央直属机关工会联合会,中央国家机关工会联合会,全总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现将《关于“全国职工节能减排活动月”有关活动的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抓好落实。
中华全国总工会办公厅
2008年2月19日
关于“全国职工节能减排活动月”有关活动的实施方案
全国总工会决定,将今年3月作为“全国职工节能减排活动月”(以下简称“活动月”)。为使“活动月”上下联动、形成声势,现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举行启动仪式
“活动月”启动仪式拟采取电视电话会议形式,于2月29日在全国各地同时举行(具体时间另行通知)。启动仪式主会场设在北京,各省(区、市)总工会和有条件的地市工会设分会场。届时,各地工会在组织工会干部和职工群众收看主会场的实况后,结合本地实际进行动员部署。启动仪式结束后,各地工会组织开展街头宣传活动。
二、征集和表彰职工合理化建议
“活动月”期间,全总将表彰1000项采纳实施的节能减排优秀合理化建议、100家组织开展合理化建议活动好的企事业单位和10个地市级工会组织。同时,遴选一批节能减排效果好、适用性强、易于推广的合理化建议进行重点宣传。
各省(区、市)总工会在广泛征集、层层评选的基础上,于2008年3月10日前,向全国总工会推荐30至40项优秀合理化建议和组织开展合理化建议活动好的3至4家企事业单位和1个地市级工会组织。各地在推荐优秀合理化建议和先进组织单位时要兼顾不同行业。
三、发布职工技术创新成果
3月下旬,全总将举行职工节能减排技术创新成果发布会。届时,将向社会公布一批近年来各地职工立足岗位,在节能减排方面取得的优秀成果。为了开好发布会,请各省(区、市)总工会于2008年3月10日前推荐2至3项职工优秀技术创新成果(已申报第二届全国职工技术创新成果奖的项目不再推荐)。推荐的项目应技术含量高、应用范围广,符合群众性和先进性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