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全国妇联关于授予张广秀同志全国三八红旗手荣誉称号的决定

全国妇联关于授予张广秀同志全国三八红旗手荣誉称号的决定
(妇字〔2011〕8号)


  张广秀同志是山东省临沂市罗庄区罗庄街道桥西头村人,1986年1月出生,2009年7月毕业于鲁东大学政法学院,同年8月被选聘到山东省烟台市福山区福新街道垆上村担任村委会主任助理。张广秀到村任职以来,心系群众、忘我工作,积极做好农业生产、优生优育、基础养老金申请上报等工作,帮助村里建立“电子档案”;主动学习樱桃种植知识,深入田间地头进行技术指导,帮助拓宽销售渠道;积极参与村里拆迁工作,多次协调解决拆迁中的有关问题。2010年10月,张广秀被确诊患急性白血病,生病住院后,她以顽强的意志与病魔做斗争,并坚持“病好了,还要回去当村官”。
  张广秀同志的事迹经新闻媒体报道后,引起了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和高度赞誉。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央书记处书记、国家副主席习近平,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中组部部长李源潮先后以批示、信件的方式,对张广秀的先进事迹给予充分肯定和高度评价,号召大学生村官向她学习,扎根基层、奉献才干、锻炼成长。
  张广秀同志全身心为村民服务,身患重病不忘本职的事迹感人至深、催人奋进,在她身上生动诠释了新时代女大学生村官扎根基层、服务农村的崇高情怀,集中体现了新时代女大学生村官恪尽职守、百折不挠的时代精神,是当代中国女性的优秀代表。为表彰张广秀同志的先进事迹,全国妇联决定授予张广秀同志全国三八红旗手荣誉称号。


第 [1] 页 共[2]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