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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青团中央办公厅关于开展“百城万店青年文明号信用示范周”活动的通知(2011)

共青团中央办公厅关于开展“百城万店青年文明号信用示范周”活动的通知
(中青办发[2011]12号)


共青团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委,解放军总政治部组织部,全国铁道团委,全国民航团委,中直机关团工委,中央国家机关团工委,中央金融团工委,中央企业团工委:

  根据中宣部、中央文明办等八部委《关于2011年深入开展“百城万店无假货”活动的通知》要求,共青团中央决定开展“百城万店青年文明号信用示范周”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落实团的十六届四中全会部署的工作任务,引导广大青年文明号集体及争创集体增强诚信守法意识,规范商业经营行为,为形成良好市场秩序、营造和谐消费环境、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作出贡献。

  二、活动时间

  2011年3月15日至22日,3月15日为全国统一行动日。

  三、活动对象

  全国各大中城市商业(服务业)企业青年文明号集体及争创集体。

  四、活动主题

  共铸诚信创先争优

  五、活动内容

  1.提供诚信服务。组织青年文明号集体及争创集体向社会作出不出售“三无”商品和假冒伪劣商品的承诺,坚决杜绝虚假标价、价格误导、质价不符、短缺数量等欺骗、诱导消费者的价格违法行为。通过公布服务标准、兑现服务承诺等具体措施,为消费者提供货真价实的产品和以咨询、导购为主的特色服务、专业服务等。努力改善服务态度,提高服务质量,通过发放“青年文明号服务卡”,设立义务咨询台、优质服务示范柜台等方式,以优质的服务展现各级青年文明号集体及争创集体的良好形象。

  2.宣传诚信文化。组织青年文明号集体及争创集体在显著位置悬挂青年文明号牌匾、争创标识、“敬业、协作、创优、奉献”的内涵及“全国青年文明号信用公约”,成员佩戴青年文明号徽章。开展诚信宣教活动,组织重温“全国青年文明号信用公约”,使公约深入每一名青年职工心中。通过发放宣传单、张贴宣传画、设立宣传栏、青年岗位能手现场展示技能等方式,把识假打假常识送到广大群众身边,帮助消费者提高识假、防假、打假能力,共建诚实守信的良好社会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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