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中国人民银行依法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1件,其中,当面申请1件,以信函方式提交信息公开申请的2件,通过电子邮件方式提交的有6件,以传真方式提出申请的2件。申请内容主要涉及文件查询、政策咨询等方面。
二、申请处理情况
对11件信息公开的申请,中国人民银行均已在
《条例》规定的时限内予以答复。
对11件信息公开申请,经研究后均以书面形式答复。在答复中,“同意公开”的6件,占54.5%;“不予公开”的2件,占18.2%;“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的1件,占9.1%;“告知信息不存在”的2件,占18.2%。
三、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中国人民银行建立了信息公开审查机制和程序,明确对于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政务信息,与行政执法有关,公开后会影响检查、调查、取证等执法活动或者会威胁个人、单位安全的事项等政务信息不予公开(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四部分 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0年,中国人民银行没有收到有关政府信息公开方面的行政复议,也没有发生政府信息公开方面的行政诉讼情况。
第五部分 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减免情况
2010年,中国人民银行尚未向申请人就提供政府信息收取相关费用。
第六部分 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情况
目前,中国人民银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完善公开形式、加强管理监督等方面还需要进一步改进。下一步,我们从以下几个方面进一步改进:一是继续规范和深入推进主动公开。围绕公众和市场广泛关注、事关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项,进一步拓展主动公开范围和深度,特别是加大中央和国务院重大决策部署落实情况、货币金融政策执行情况的公开力度。继续整合系统资源,充分发挥网络平台的作用,积极完善其他政务公开渠道。加强组织协调,形成工作合力,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长期、可持续开展。二是因地制宜,从实际条件出发,充分利用现有硬件设施和条件,积极推进分支行综合服务大厅建设。进一步完善综合服务大厅功能,努力将综合服务大厅建设为集金融服务、政务公开、行政审批为一体的综合服务平台。三是进一步探索构建政府信息公开长效机制。通过开展工作经验总结和交流,继续加强全系统政务公开工作培训,适时以现场推进会、经验交流会等形式推广先进做法,进一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与各项业务工作的有机结合。